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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假借“卖口罩”实则诈骗钱财
时间:2021-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15日,由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包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本人有一批N95口罩出售,有需要请联系我。”2020年2月,周某在微信群内看到有人出售一次性口罩和N95口罩,在家闲来无事的他,便主动加其微信做口罩“代理”。 
  成为“代理”后,周某便在其他群内打起了广告。很快就有买家主动和其联系,要求购买口罩10万个。接到货单后,周某承诺当天下午发货,买家先后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分5次支付给周某16万余元货款。收到货款后,周某并没有与上家联系发货事宜,反而将上家微信删除。 
  因为没有口罩货源,周某便想尽办法搪塞买家,甚至提供了虚假的快递单号,但是种种行为皆被买家识破。当买家要求退款时,周某又发了一个虚假的支付宝转账截图,意图蒙混对方时再次被识破。 
  包河区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被告人周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计16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6条,构成诈骗罪。周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主动投案,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2月26日,包河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周某提起公诉。3月15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如上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