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合肥肥东:冒充副局长“介绍”工程,真“刑”!
时间:2025-04-24  作者:高秀萍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冒充“副局长”向他人“介绍”工程,骗取大量钱财……近日,经肥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肥东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3年6月初,在某工程公司工作的小陈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某,得知张某是合肥市某局“副局长”。张某向小陈透露,某产城融合项目即将上马,凭借自己的人脉资源,完全能帮小陈揽下道排、绿化等多个关键项目,但是还需要准备相关材料以及报名费3000元,小陈满心期待着借此拓展业务,未多思索,当即通过微信给张某转去3000元。
  几日后,张某再次告知小陈承包工程需要跑关系,还需要缴纳3万元的费用,小陈想着一旦工程到手,回报丰厚,咬咬牙又给张某转了3万元,随后张某让小陈回去安心等消息。
  小陈一直关注该产城融合项目的进展,当年六七月份,小陈多次询问张某承包该工程的进展,可张某总是闪烁其词,一会儿称在外地陪同领导调研,一会儿又说忙于开会,对关键问题避而不谈。7月中旬,小陈察觉到不对劲,要求张某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张某却一再推托,称手头正忙其他项目。直至2024年2月,小陈还没等到顺利承包工程的消息,于是选择了报警。
  经查,张某早有前科。2018年8月,张某冒充公职人员,以帮助他人孩子择校为由,骗取他人现金15000元,于2023年4月被某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本案发生时张某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肥东县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