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肥东县的陈女士育有两个孩子,因常带二宝去某母婴店洗澡、购物,久而久之便与该母婴店牛店长相识,却不想竟被对方盗走金手镯。
2024年12月5日,陈女士像往常一样带着二宝来到该母婴店,陈女士从婴儿车上抱二宝时,被子被带起,宝宝的金手镯掉落在地,牛店长看到后,趁陈女士不备,迅速将该手镯捡起后放在自己的口袋里。第二天,牛店长将该手镯卖掉,得款一万余元。
2024年12月26日,牛店长到案后不但不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反而编造该手镯系自己妹妹十年前送给自己的之类谎言,企图逃避侦查。2025年1月3日,肥东县公安局就该案提请肥东县检察院审查逮捕。面对嫌疑人牛店长拒不认罪的情况,承办检察官引导侦查机关迅速开展补充侦查,从其妹妹、收赃人等相关人员证言入手,进一步核实被盗手镯的来龙去脉,锁定嫌疑人犯罪的完整证据链条。同时结合牛店长可能构成累犯的情节,肥东县检察院于今年1月10日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审查起诉期间,牛店长基于证据方面的压力,方才承认了其盗窃的事实。近日,肥东县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