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2日,安徽省砀山县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在对当地一家纺织厂进行行政执法时,遭到该纺织厂负责人窦志强的暴力阻碍。3月18日,砀山县检察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将犯罪嫌疑人窦志强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初步查明,今年3月12日下午15时许,砀山县环保局工作人员雷真、苏志刚、梁艳波、魏惠亭等人到砀山县曹庄镇奕翔纺织厂开展环保监察,在对奕翔纺织厂进行录像取证时,遭到该纺织厂负责人窦志强的暴力阻碍。窦志强不仅将雷真的手机夺下并摔坏,还对雷真、梁艳波等人进行殴打。
安徽省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获悉此起暴力妨害环保执法案后,立即督促宿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跟进督办,砀山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迅速派员介入公安机关案件侦查。3月18日,砀山县公安局提请砀山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窦志强批准逮捕,该县检察院于当日即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安徽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坚决依法严惩暴力抗法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协助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为环境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