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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卡养卡”逾期不还
时间:2017-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安晚报讯近日,泾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恶意套现、逾期不还,涉案金额高达26万余元。 
  经审查,2013年底,犯罪嫌疑人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女友查某借款,查某将自用的信用卡交给王某,让其通过超市POS机套现使用。王某无固定收入,又有赌博恶习,很快便欠下高额信用卡欠款。查某眼见信用卡欠款还不上,只好以卡养卡,不断申请新的信用卡给王某套现来还前卡的欠款。直至2016年,王某累计使用了查某8张信用卡用于套现和消费,其中仅在泾县某一超市就违规套现61笔,累计套现金额达42万余元。最终8张信用卡陆续发生透支,查某无法还款,她只好报案。王某也向公安机关自首。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占有并使用查某的信用卡,以非法套现为主要手段,恶意透支8家银行的信用卡账款达26万余元,经多种方式催收逾3月后仍未归还,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执行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将信用卡违规转借他人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同时,信用卡套现是违法行为,除影响金融秩序外,持卡人信息还可能被套现者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帮助犯罪嫌疑人违规套现者也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沈梦馨
  相关链接:安徽人大 | 安徽省政府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检察日报 |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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