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9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章松涉嫌收购赃物案在雨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当时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章松在法庭宣布判决结果前潜逃。法院依法中止对章松的审理,决定对章松予以逮捕交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当即对章松上网追逃,但一直未果。在这期间,雨山区检察院依法多次督促公安机关追逃。
时间一晃过去了10年。今年8月22日,章松主动到雨山区法院投案,雨山区法院决定8月24日恢复法庭审理。雨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接到出庭支持公诉通知后,根据法律的修订,重新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章松依法提起公诉,并认为被告人章松虽然是主动投案,但依法不应当认定为自首。
庭审时,当公诉人讯问章松10年前庭审后为何要选择逃跑时,章松表示当时刚生了二孩,怕坐牢,不懂法。10年来在外地担惊受怕,寝食不安,苦不堪言,很是后悔,思前想后终于鼓起勇气到法院投案。
9月5日,雨山区法院一审判决章松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韩江龙宇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