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讯 通过网络渠道低价购进假冒“复方甘草片”,分销至各药店销售,日前,巢湖市检察院对销售假药的王某、孙某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公益诉讼人请求法院判令二人收回其销售的尚未被使用的假药,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并通过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15年8月至9月,被告人王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渠道联系李某某(另案处理)先后低价购入1200瓶假冒“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甘草片,对外进行销售。其中50瓶复方甘草片被王某出售给方某(另案处理),方某将该药出售给巢湖市孙氏大药房。2016年12月28日,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孙氏大药房内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42瓶复方甘草片,并依法予以扣押,经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鉴定,该复方甘草片为假药。
截至案发,除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的42瓶,及被告人王某销毁的350瓶外,仍有800余瓶假药进入流通环节,严重危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巢湖市检察院今年6月受理本案后,进行了严格审查,并于8月1日在《检察日报》上发布公告,督促符合起诉条件的社会组织在公告期间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截至公告期满,无相关社会组织提起诉讼,遂就本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过充分的法庭辩论后,审判长宣布法庭休庭,择期宣判。王福兵王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