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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漂移哥”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7日,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阜阳“漂移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经查,6月13日23时50分许,在阜城人民路与颍州路交叉口,王某(男,1987年出生)驾驶牌号为皖K00M51的英菲尼迪轿车,在左转弯绿灯放行时猛加油门,围着交警指挥台逆时针“漂移”三圈,其间险些撞到过往车辆,然后一路向西“潇洒”离去。张某某(女,1995年出生,为王某朋友)驾驶牌号为皖KMY945的保时捷轿车跟随其后,应王某要求用手机拍摄整个违法过程,并将视频上传网络以示炫耀。

  该案发生后,阜阳“漂移哥”视频迅速在网络传播,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于6月27日进行了报道。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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