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9日上午,省院组织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以来第二次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评议会。省院办公室随机抽选的程雁雷、洪敬谱、郑吉顺三位省院人民监督员,对省院派出院提交的一件拟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
在案件监督会上,省院派出院案件承办人首先向人民监督员全面、客观地介绍了案情,说明了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依据。同时对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等提出的问题,逐一认真解答。人民监督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自行推举一名监督员主持评议会,根据案件情况独立进行了评议和表决,一致同意该派出院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人民监督员程雁雷教授代表三位人民监督员对该案的办理和组织监督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建议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对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力度,更好地促进阳光狱政和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