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
今年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结合检察机关举报工作实际,拟定第十六个“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即: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和加强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形象,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 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内容?
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宣传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三是宣传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的制度措施。四是宣传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的制度措施。五是宣传举报工作制度与举报的方式方法。
三、群众举报主要方式?
检察机关欢迎群众举报,举报的方式主要有:来访、信函、电话、网络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它方式。一是来访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到检察机关举报中心进行举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举报中心都有专人负责受理。二是信函举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都向社会公布具体的通信地址,并有专人负责信函的诉封,审查、登记、报批。三是电话举报:为方便群众举报,我省开通了12309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举报人在本地可以直接拨打12309、外地拨打 “区号”加12309就可以进入检察机关举报电话语音提示系统。电话拨通后,按照语音提示操作。四是网上举报——举报人可以登陆各级检察机关网站,上面有检察长信箱和检察机关专用的举报信箱,举报人可以通过发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举报。
四、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四类案件?
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有这样四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行贿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等13种罪案。渎职犯罪案件: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37种罪案。还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7种罪案。第四种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也可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属于上面的犯罪,公民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五、公民举报应注意的事项?
一是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地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和犯罪情况。对涉嫌犯罪的情况,应尽可能反映你所知道的证据和知情人。二是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说明单位、住址和联系的方法。检察机关将严格予以保密。如果举报人确实不愿使用真实姓名而匿名举报的,检察机关也将尊重他们的意愿。三是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应负法律责任。四是举报人应向有管辖权的检察院举报,不要多头举报。
六、为什么提倡使用真实姓名实名举报?
使用真实姓名实名举报,便于检察机关与举报人取得联系,沟通了解有关情况,以利于检察院对案件开展调查和侦查;其次,结案后,便于检察机关向举报人反馈查处情况,对举报人的身份、姓名、举报内容等,检察机关将采取严格保密措施。
七、检察机关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
检察机关会依法维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请广大群众放心举报。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一是受理举报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派专人接待谈话,无关人员不得接待、旁听和询问,对举报的内容严格保密。二是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严禁私自摘抄和复制举报材料。三是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信函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四是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征得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五是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如果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打击报复举报人不构成犯罪的,也会移送相关部门建议作党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