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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规范司法 各出实招
时间:2015-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宿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

   近日,宿州市检察院进一步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该院检察长张晓光要求两级院在专项活动中,要突出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不搞上下一般“粗”。要将不规范行为通过摄像的形式固定下来,制作成专题片让基层检察长现场观看,现场立“军令状”整改。

 

  淮北:如何规范司法行为 听听百姓怎么说

  近日,淮北市检察院借助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淮北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表》,听取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作风、司法行为、司法公信力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评价,征求对该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为保证受访群众自主自愿填写意见表,专项整治办的工作人员向他们仔细解释了意见表上的各项内容,并在群众填写意见表时进行了回避。

  本次征求意见活动共发放40份征求意见表,收回40份。该市检察机关将在随后的整改过程中对照群众反馈的问题进行改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行为的满意度,切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叶志明

 

  五河:“寻上门”征集意见 规范司法行为真抓实改

  近日,蚌埠五河县检察院领导带领干警走访了公安机关、法院以及律师事务所,听取对本院刑事执法办案及案件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收集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

   为提高走访效果,该院列出执法办案过程中重点整治的18个方面内容并一一征求意见。公安机关、法院以及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负责人提出了具体意见,并希望在工作衔接上进一步加强沟通,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在相关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顺利推进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辩护、审判以及执行工作。

   通过走访,该院进一步了解到在刑事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也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整改阶段工作奠定了基础李奎连

龙子湖:突击检查职务犯罪监视居住点

  48日上午, 蚌埠龙子湖区院副检察长李靖、纪检组长柴华等一行到该院反贪局正在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监视居住点突击检查。检查该起案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的法律手续是否规范、齐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场所是否符合要求,执行主体是否越位,有无办案安全措施,看护和审理是否分离,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等。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监视居住场所和安全技术设施,了解了看护人员和被执行监视居住人员状况,查验了指定监视居住的法律文书,听取了反贪局负责人的情况介绍,询问了相关情况。同时,检查人员就如何规范监视居住适用条件和监视居住场所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隐患,向在场办案人员提出了意见。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蚌埠龙子湖区检察院各办案业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在工作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尽快解决问题,取得了实际成效。(李兆玉) 

 

 凤阳:开门评检

    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近日举办以“推进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为主题的“开门评检”活动,邀请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单位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参加,就如何抓好纪律作风、执法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和服务群众等问题征求意见建议。(吴长忠)

 

 

  明光:是否规范?诚请群众监督

  “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与人民群众是否有直接关系?可以说,专项整治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320日,明光市检察院检察长周寿忠在向媒体代表征求意见时如是说。

   据周寿忠介绍,该院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采取“关门整改”和“开门纳谏”相结合,在检察系统内部,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建章立制等措施,揭短亮丑,找准问题“症结”。同时,我们更注重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在门户网站开设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箱,人民群众也可以拨打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此外,该检察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律师、媒体代表等意见建议。开门“纳谏”能避免系统内部“心慈手软”,帮助找准“病灶”,防止出现“灯下黑”现象。该院还将走访基层,主动登门听取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该院在扎实开展整治的同时,借助官方微博、检察手机报、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及电视、报刊、简报等,加大专项活动的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专项工作,发挥群众监督效力,规范司法行为。(王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