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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获最高检通报表扬
时间:2017-1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徽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获最高检通报表扬 

  从11月29日结束的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传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对2016年度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进行了通报表扬,其中经过芜湖市检察院、安徽省检察院层层推荐,镜湖区检察院办理的周传玉与吴兵、吴宏飞、徐静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检察建议案榜上有名,这也是安徽省唯一入选全国执行监督的优秀案件。

  安徽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获最高检通报表扬 

  周传玉与吴兵、吴宏飞、徐静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检察建议案系案外人夏正庆、程园月向镜湖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的案件。镜湖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办案人员经全面调查核实,查明案件事实,通过与执行法院沟通,并依法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依法解除对涉案房屋的查封,纠正不当行为。执行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了解封。

  安徽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获最高检通报表扬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从2016年初启动了“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专项活动成果,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对专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全国60个先进基层检察院,59件2016年度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予以通报表扬。

  来源丨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文稿丨汤恒明 陈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