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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活动
时间:2018-03-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张杨)3月2日,安徽省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活动。

周会明是安徽肥西人,生前历任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指挥中心主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1年至2016年,挂职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山南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8年1月12日,因积劳成疾,猝然离世,年仅53岁。无论是在合肥、宣城,还是在西藏山南,周会明同志始终勤勉敬业,敢于担当,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体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的政治本色。

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委联合召开追授周会明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授予周会明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讲话中指出,周会明同志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也是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杰出楷模,他用毕生精力践行党的宗旨,恪守法治精神,用有限的生命书写了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生动诠释了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时代风采和光辉形象。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锦斌讲话时强调,学习周会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就是要学习他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就是要学习他恪尽职守、勇挑重担的担当精神;就是要学习他勇于开拓、锐意创新的进取意识;就是要学习他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榜样身上汲取力量,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用奋斗创造幸福,靠实干成就人生,以新作为拥抱新时代。

通知指出,

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和省委李锦斌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周会明同志的突出贡献和崇高精神,充分体现了高检院和省委对全省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检察干警的亲切关怀,饱含了对广大检察干警牢记宗旨、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的谆谆教导和殷切希望。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把学习贯彻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和省委李锦斌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动员部署,积极创新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向周会明同志学习。

通知强调,

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警要深入学习周会明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学习周会明同志作为优秀共产党员的政治品格、作为模范检察官的进取精神、作为“中国好人”的炽热情怀,用周会明同志的崇高精神感染、教育和引领广大检察干警,进一步掀起学习热潮,激励和感召广大检察人员接续奋斗。

通知要求,

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各级检察院党组织要把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结合起来,坚持精神引领,典型引路,推动学习活动扎实开展、深入人心、取得实效。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报道本地开展学习活动的新举措新成效,广泛宣传在学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感动故事,充分展示检察队伍新面貌新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