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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2849期>是耶非耶?公开听证一起故意杀人申诉案

<第2849期>是耶非耶?公开听证一起故意杀人申诉案

<第2849期>是耶非耶?公开听证一起故意杀人申诉案

<第2849期>是耶非耶?公开听证一起故意杀人申诉案

  10月22日,省检察院对一起长期刑事申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芳德主持,并邀请了相关教授、专家、律师担任听证员。

  据了解,此次听证的是一起故意杀人刑事申诉案件,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其中一人申诉长达20年。申诉人夏某某不服原审刑事裁定书作出的以故意杀人罪维持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的裁定,于2019年5月27日以书面方式向省检察院提出申诉。考虑到本案案发久远,且申诉人一直申诉不断,从原判决、裁定处理结果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当时的刑事司法政策看,本案可能有“疑案从轻”考虑因素,原判决、裁定可能存在错误,安徽省检察院遂于2019年7月4日决定立案复查。

  会上,申诉人陈述了申诉理由,案件承办人员介绍了案件整体事实、证据情况和立案复查情况。五位听证员在仔细听取了相关情况,又向申诉人、承办人详细询问了案发现场细节、申诉人不在场证据等案件相关情况后,进行了闭门评议,形成了一致评议意见并当场宣布。

  陶芳德在最后总结时指出,本场听证会对于案件事实和各自的意见以及理由,申诉人已充分地进行了阐述,省检察院复查案件承办检察官出示了复查期间补充调查获取及在案的相关证据。特别是五位听证员,针对案件事实、在案证据,围绕听证议题经过认真讨论分析,给出了比较客观的意见。听证会后,省检察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在参考听证评议意见的基础上,考虑各方意见,再作出决定,并及时答复申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