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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芳德赴芜湖市检察机关调研
时间:2021-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3247期>各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重在实效<第3247期>各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重在实效

  3月24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芳德在芜湖市检察机关调研督导时强调,要准确把握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的关联性,加强工作统筹,重在提升工作实效。

  陶芳德分别对芜湖市检察院及南陵县检察院近期重点工作开展了督导,对两级检察机关注重特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各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性。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涉及检察机关所有领域、检察工作所有环节、检察队伍所有人员,事关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纯洁性。要坚持“三个导向”,把学习、教育、整改等各步骤、各环节做实做细,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有所创新,切实把问题摸清楚、改到位。

  陶芳德强调,要准确把握各项重点工作的关联性。要运用系统观念,统筹兼顾、一体推进,既要有动作,又要有效果,实现讲政治与抓业务的高度融合。党史学习教育,要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同频共振,不断提升“政治三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要坚决完成“四项任务”,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坚持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与部门负责人、检察长、上级机关监督相统一,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陶芳德要求,要着力提升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效性。抓工作落实关键要看实效。要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坚持强基导向,加大薄弱基层院帮扶力度。要抽调业务专家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信访积案化解要注意强化释法说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注意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对于涉众型案件要严格审查事实证据、开展专家论证、依法分层区别处理,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要科学设定分值、体现考核效果。要切实降低案-件比,加大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提高侦查取证质量。要加大民营企业保护力度,帮助企业建立合规制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