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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
时间:2022-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4日,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董桂文,省司法厅党委成员、副厅长张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施友树主持会议。 

  董桂文强调,全省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充分认识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在接受监督上更加主动、更加自觉。坚持问题导向,扭住工作重点,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在增进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上、增强人民监督实效上、保障人民监督员更好履职上、推动形成人民监督员工作合力上下更大功夫。要聚焦制度优势,增强工作合力,以人民监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议人民监督员在推动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上发挥更大优势,促使检察机关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积极提供更好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更好地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张敏强调,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扛稳工作责任,继续发扬与检察机关配合默契、沟通顺畅的好做法、好作风,认真做好法规学习宣传、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担当作为、做好履职保障等工作,努力开创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新局面。 

  据了解,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邀请4137位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2939件次,邀请参与检察开效日、“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活动5334人次,监督数量显著上升,规模效应初步显现。

  会上,芜湖、蚌埠市检察院,阜阳、滁州市司法局分别介绍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经验做法,省级人民监督员年梅交流了工作体会。会后还举办了人民监督员任期培训,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徐芳应邀授课。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市两级人民监督员,两级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小贴士】依法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是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 外部监督的重要补充,为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促进检察人员文明执法和公正司法,提供了重要保证。 

  2019年8月,为适应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系统性、重塑性改革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检察监督新格局,最高检修订了《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 

  2021年底,最高检、司法部还共同修订了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宽了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的范围,实现了从专项监督向全面监督的重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