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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专案”安徽分组有关成员受到表彰奖励
时间:2022-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经安徽省委组织部门同意,安徽省检察院日前决定,对在“南四湖专案”办理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安徽分组三名成员分别给予记个人三等功和嘉奖的奖励。这是安徽省公务员及时奖励操作办法试行以来,省检察院首次给予检察人员以及时表彰奖励。 

  “南四湖”是对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的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南阳湖等四个湖泊的简称,此系京杭大运河航运交通要道,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调蓄水库和输水通道。“南四湖”水系地域横跨安徽、山东、江苏、河南四省,其生态环境质量事关南水北调工程、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境内的苗城河、复新河、黄河故道(简称“两河一道”)向东北流向江苏丰县后汇入南四湖,属于“南四湖”水系。 

   

  ▲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山东济南召开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检察听证会。安徽省检察院应邀参加并介绍安徽办案情况。 

  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直接立案,并成立专案组。根据最高检要求,安徽省检察院成立了“南四湖专案”安徽分组,由该省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并从省、宿州市和砀山县三级检察院抽调20余名人员担任分组成员,具体办理安徽砀山县境内的“两河一道”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 

  专案办理期间,安徽分组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18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并提起了“南四湖专案”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今年4月,法院一审判决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针对复新河污染问题,经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有关属地政府投资1.63亿元对污染河道进行治理;推动当地实施污水管网延伸工程,将沿途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接入管网;督促作出行政处罚9次,收回违规占用河道200余亩;督促清除沿河生活垃圾7000余吨,设置临时污水蓄水池10处,引流居民排污口110处,修缮危桥6座。 

  目前,“南四湖”流域(安徽段)三纵三横水网全部联通,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根本好转,消失了近二十年的碧波得以重现。“南四湖专案”安徽分组的工作得到安徽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的充分肯定。 

   

  ▲安徽省检察院调研组在砀山指导“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据了解,此次受到表彰奖励的三名检察人员分别来自安徽省、宿州市及砀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安徽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人员以获得奖励的同志为榜样,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委“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进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各项工作落实见效,以高质量的检察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创新、共进、美丽、开放、幸福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