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安徽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曹元媛
邀请嘉宾:
蚌埠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付世亮
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翔
6月5日至11日是安徽省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主题宣传周,安徽省检察院全媒体新闻演播室特别邀请了蚌埠市检察院和淮上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主持人: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走进演播室,与大家共话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今天来到演播室的是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和淮上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请检察官们和大家打个招呼吧!
付世亮:大家好!我是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付世亮。
张翔:大家好!我是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翔。
主持人:
我们邀请到两位检察官,通过今天这个平台,讲述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所作的有益探索,让大家切身感受到检察官办案的真实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也陆续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过重要讲话和指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检察法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必须坚决守好的“责任田”和“主阵地”。
付世亮:蚌埠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加大办案力度,监督保护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越来越多享受到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主持人:
北淝河系淮河的重要支流,发源于河南省商丘市,在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汇入淮河,是淮上区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重要水系,但因黑臭水体侵扰现象严重,人民群众意见较大。为此,淮上区人大常委会向淮上区人民检察院交办了人大代表关于“加强北淝河跨界水污染整治公益诉讼保护的意见”。下面,请淮上区院的张检察官为我们介绍案件办理情况。
张翔:淮上区检察院收到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后,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河长办采用无人机等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北淝河上游的某县经开区内,排水沟渠旁堆放了大量垃圾,沟渠内泡沫、塑料、木块、腐烂蔬果等等堆积,水体黑臭。沟渠水流通过梅桥二号沟流入北淝河淮上区段,严重影响河流生态及周边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环境,当地群众反映强烈。
经检测:涉案水体氨氮15.5mg/L,氧化还原电位-202mv,化学需氧量281.33mg/L,属劣Ⅴ类水。由于污染情况跨行政区划,涉及到管辖权问题,遂上报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请示,经指定管辖,淮上区检察院成立了分管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于2020年10月29日立案。经调查查明,某县经开区管委会具有环境治理、监管等法定职责,但园区垃圾和污水处理能力不足。
2020年11月2日,淮上区检察院向经开区管委会制发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清理垃圾、整治水体污染,建立园区垃圾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2020年12月4日,经开区管委会回复称已按检察建议整改完毕。经核实,堆放的垃圾已清理,水质有所改观。
主持人:
正如张检察官讲述的,在收到区人大常委会意见后,淮上区人民检察院立即采取了有效措施。接下来有请蚌埠市院的付检察官针对案件办理和“回头看”情况向观众朋友们做一下介绍。
付世亮:河流水污染跨行政区划的,应当本着有利于案件办理和解决污染损害问题的原则,优先由损害结果主要发生地或处于河流下游的人民检察院管辖。跟进监督过程中,可以采取现场勘查、技术检测等方式核实涉案问题整治效果。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下游损害结果地的淮上区检察院管辖。
2021年3月,经蚌埠市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经开区堆放的大量垃圾清理完毕后无新增垃圾,但沟渠未有效治理,水体浑浊,经蚌埠市检察院与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公益诉讼联合检测实验室检测,氨氮超标近8倍,仍属黑臭水体,存在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经蚌埠市检察院批准并商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淮上区检察院于2021年4月13日依法向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某县经开区管委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清理涉案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污染。
听过两位检察官的介绍,相信观众朋友们对案件的办理和起诉情况已经有了比较清晰地了解。案件的后续处理想必更加牵动人心,有请两位检察官继续为我们详细讲述。
张翔:庭审后,某县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多次邀请检察机关会商整改措施,对整改进度和目标进行了沟通。管委会加快进度,先后投入资金1.3亿元,加快推进日处理1.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同时租赁日处理0.5万吨的应急污水处理设备处置管网残留污水60余万吨,治理沟渠2.1千米,改造管网15千米,对67家涉水企业排查整治,确保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达标。委托第三方收集处理废弃物、全面整治涉案沟渠,并设置警示牌、隔离网,消除垃圾乱倒等污染风险。经整改,涉案沟渠水质符合地表Ⅳ类水标准。
鉴于管委会已依法全面履职,公益保护目的得到实现,经淮上区检察院建议,淮上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0日裁定本案终结诉讼。
付世亮:北淝河跨界水污染成因复杂,且存在环境污染行为和损害结果跨行政区划问题,长期未能有效解决,受到人大代表高度关注。蚌埠市检察院指定处于河流下游、损害结果发生地的淮上区检察院管辖,在督促位于河流上游、污染主要来源地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改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主持人:
本案中,蚌埠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无人机、公益诉讼联合实验室等先进技术手段,能动履职,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和跟进监督等工作。在“回头看”发现涉案问题未全面整治后,又依法提起诉讼,促进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问题,真正实现了公益诉讼监督效果最大化。
观众朋友们,今天的节目到此结束,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