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专栏
安徽检察:公益诉讼守护长江生态
时间:2020-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2889期>424件!公益诉讼守护长江生态

  会议现场

  据皖江五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专项检察监督工作推进会通报,2019年6月至今年6月,该省皖江五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线索721件,立案办理424件,其中诉前程序369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0件、行政公益诉讼6件,专项检察监督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根据安徽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部署,去年6月,皖江流域(长江安徽段称之为“皖江”)的安庆、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五市检察机关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服务保障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专项检察监督。

  一年时间里,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还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29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9350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439亩;保护被污染土壤2800亩,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63906吨,追缴环境损害赔偿金3130余万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近13亿元,收回国有财产1381万元,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案值91万元,关停和整治各类违法排污企业128家。

  具体监督中,皖江五市检察机关紧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重点问题,对可能涉及公益诉讼的线索及时进行立案。针对铜陵六国化工磷石膏堆场问题,该市两级检察院定期走访行政机关、查看企业,协调推动整改工作。目前,当地已投入1.8亿元推进整改,截至今年6月,磷石膏堆场累计消除历史堆存量366.88万吨。对于池州市东至经济开发区浅层地下水污染严重问题,该开发区管委会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专门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制定企业雨排系统管理等办法,定期对企业雨排口进行抽查检测,强化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调度和对污染情况的治理修复。

  皖江五市检察机关还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方式,持续加大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芜湖市三山区检察院办理的“1·29”长江安徽段跨省倾倒固废案,不仅追究了11名被告人和2个被告单位的刑事责任,还督促其履行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共追回公私财产损失、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1125万余元。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4·21”跨省非法转移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系安徽省首起非法跨省倾倒医疗危险废物案,此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马鞍山市当涂县检察院在办理陈某某等六人非法采矿案时,针对造成长江生态损害情况,坚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支付389万余元的生态损害赔偿金,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据介绍,皖江五市检察机关注意将水源地保护、水系保护、长江堤岸林木、野生保护动物保护作为专项监督重点。为保护铜陵淡水豚自然保护区,检察机关向相关农业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加强履职,杜绝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农作物种植行为,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五地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建立“河(湖、林)长制+生态检察官”制度把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有机结合起来。截至今年6月,安庆市检察机关通过信息共享、实地巡查,共收集涉林线索19件,损害林业资源案件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