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专栏
阜阳阜南: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生态修复
时间:2023-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阜南县检察院诉王某某、乔某甲、乔某乙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阜南县王家坝镇王家坝渡口公开开庭审理。
  经查明,2022年12月6日下午,在淮河橄榄蛏蚌保护区阜南县王家坝段,被告王某某、乔某甲、乔某乙3人驾驶冲锋舟在禁捕区使用禁用渔具捕鱼,后被阜南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查获。经称重,3人所下丝网鱼获物共计27.37公斤。
  因被告王某某、乔某甲、乔某乙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阜南县检察院于2023年2月7日立案,并于当日在正义网刊发公告,经诉前公告程序,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月11日,阜南县检察院对王某某、乔某甲、乔某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以等值人工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方式赔偿的诉讼请求。
  经现场审理,阜南县法院对检察机关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宣判后,被告王某某、乔某甲、乔某乙以等值人工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方式在王家坝渡口开展了放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