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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监督专题 | 安徽检察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地见效
时间:2023-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月12日《法治》第06版

原标题

机构建设全覆盖 监督协作常态化    

安徽检察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地见效  

“4名犯罪嫌疑人分工不同,要严格区分各自的作用、地位,分层分类处理,还要注意底层人员的犯罪金额,应当以其实际参与的金额认定……”不久前,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了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南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徐丽丽在应邀同侦查人员就此案进行会商时提出了上述意见。

像这样的案件会商,已经成为徐丽丽的工作常态。每周,她都要到设在刑侦大队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轮值两天,对该大队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未成年人保护案件以及疑难复杂案件全部做到提前介入、参与会商,从而减少双方的认识分歧,形成办案合力。

如今在安徽,在检警相向而行、密切配合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已经全面落地、常态运转。《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健全和完善“府检联动”机制,2022年4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联合建立省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制度,并于当月27日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统筹解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双方还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标志着安徽省级层面的检警监督协作机制正式建立并开始运行

▲2022年4月27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第一次联席会议。

安徽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相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共同制定了关于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办公室承担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和刑事侦查活动、组织保障执法办案和侦查监督数据共享通报等10项职责,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必要便利和保障。

在安徽省检察院有力推动下,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43家,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检察机关监督成效越来越明显。

刘某某等人盗掘古墓葬案就发挥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怀宁县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邀请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更加全面有效、有针对性地收集、固定证据。公安机关先后移送审查起诉12名涉案人员,涉及5个罪名,在一个月的审查期限内,检察机关未延期或退回补充侦查,也未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或自行侦查,依照公安机关侦查起诉事实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检察机关派驻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人员承担多项职责,涉及面广,工作责任重,而基层院案多人少矛盾又较为突出。对此,各地检察机关灵活采取工作模式,既有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常驻办公室,也有采取定期进驻、“常驻+轮班”等方式开展工作,有的县区检察院还采取对重点场所、部门巡回检察,或根据需要派员随时参与工作。办公室以设立在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为主,也有相当数量设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后,安徽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着力推动检察机关共享公安机关办案数据,打破信息壁垒。六安市检察机关建立了归口管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机制,并通过公安局授权可直接登录公安机关办案系统查询检索相关案件信息。公安机关定期提供刑事立案、撤销案件等数据信息,检察机关及时反馈补充侦查、不诉不捕等数据及问题建议,努力构建“线上+线下”“实时+定期”的数据共享模式。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规范派驻模式,计划选择工作基础好的县区,推动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设立速裁法庭、律师值班室,搭建针对轻微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判“一站式”工作平台,推动轻刑快办、繁简分流,让适用非羁押办案成为新常态,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促进公安刑事执法与检察监督规范化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