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办实事】安徽法制报 | 我省检察深层次监督民事虚假诉讼
时间:2021-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2日《安徽法制报》头版头条 政法教育整顿进行时) 

  原标题 

  挂牌督办 持续跟进 

  我省检察深层次监督民事虚假诉讼 

  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吴贻伙 

  记者日前从省检察院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该院决定将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延长至2021年12月,同时对5起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予以挂牌督办,并对去年先后挂牌督办的两批共16起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件持续跟进,以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权威 

  据悉,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加强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健全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省检察院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进一步推动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决定将自2019年6月开始的为期两年的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延长至年底,并对张某等人“套路贷”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张某华等人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等5起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为进一步做实深层次监督,省检察院要求各地结合“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对于2017年以来办理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启动审判和执行行为尽职审查程序,并做到“一案一剖析”。对涉嫌枉法裁判、工作失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移送并配合有管辖权的机关进行核查问责处理,做到“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相结合。 

  对于挂牌督办的案件,省检察院强调,要全面推行“一案三查”,在做好生效裁判和调解监督的同时,集中核查案件背后虚假诉讼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司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要强化内部办案协同,民事检察部门要主动与负责职务犯罪侦查的部门联系,共同成立专案组,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和专业优势,建立司法人员违法调查协作机制。 

  要强化外部沟通协作,发挥纪法监督震慑力,同时促进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通过个案检视分析、类案集中研判,查找审判管理、行业管理、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必要时制发治理性检察建议,推动民事审判深层次违法问题有效治理,构建防范、发现、纠正深层次违法问题长效机制。 

  对于新挂牌的案件,检察长要逐案听取汇报,指导并支持案件办理;分管检察长要靠前指挥协调;刑事检察部门和民事检察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 

  检察机关开展好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不仅是一项法律责任,更是一项政治责任。省检察院明确要求,各地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聚焦虚假诉讼案件背后的司法不公、不廉、不为等突出问题,主动把专项监督与“检察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以有力的监督办案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切实做到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推进工作两不误、共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