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
秉承明检精神 铸就明检品牌
时间:2013-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是一个满载鲜花和荣誉的坚强战斗集体,共获得国家、省、市、县表彰100余项。近年来,该院秉承“创新进取、追求卓越”的明检精神,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深入推进检察业务、队伍管理、检务保障建设,铸就明检品牌,检察工作始终走在滁州市乃至全省前列。连续5年被评为安徽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多次被评为安徽省文明单位、滁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滁州市先进检察院,2006-2011年在滁州市检察系统业务考核中连续6年第一。2010年初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2年被评为第四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3年3月被评为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业务过硬,能打硬仗

  骄人的检察业绩是该院一直走在先进行列的亮点。2009年来,该院打下了一个又一个漂亮的歼灭战,啃下了一个又一个难啃的“骨头”,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1人,渎职侵权案件21人,大要案78人;审查批准逮捕1194人;提起公诉1438人,经法院开庭审理的均作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为100%。

  2010年4月,滁州市检察院遇到了一起棘手的未成年人刑讯逼供一案。该案历时8年,受害人一直上访,如何拿下这个难啃的“骨头”?滁州市院首先想到交给明光检察院办理。该院仅用8天就全面侦破这起时间长达8年、查办困难多的刑讯逼供案件,成功地啃下了一个难啃的“骨头”,有效地避免了一起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同年,该院成功办理了在全市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李某受贿160余万元案,李该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该院反贪工作连续多年在滁州检察系统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

  队伍精良,团结向上

  “明检队伍是一支高素质、能战斗的坚强集体”这是上级院和地方领导对该院队伍的一致评价。该院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检、人才兴检、素质强检、文化育检”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纪律型、和谐型等“五型”检察院,外部关系和顺、内部关系和畅、人际关系和睦、人与环境和谐、执法办案平和等“五和”检察队伍。经过持续培养,检察人才辈出,2011年该院公诉科被省委组织部、省院联合表彰为2007-201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012年有3人分别被省院评为专项行动先进个人、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监所检察业务能手。2009年以来,先后有1名干部调任法院院长,新任3名副检察长,任用2名党组成员,提拔4名检委会委员,解决6名干警副科职级,6名年轻干警走上了中层副职岗位。

  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农村调研、送法、慰问。仅2012年先后召开村民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30余次,帮助群众、企业解决实际困难16件。建立跟踪资助品学兼优困难学生机制,得到了企业家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广泛推行“星光奖”评选活动,目前已有57人次获得办案之星、学习之星等10类奖项,举办好文章好书籍推荐会、经典天天读等活动,组织开展文化沙龙、登山等活动,坚持工间操,实行的检察礼仪制度被高检拟编印成册出版,每年投入20余万元,开展进院纪念、慰问干警、体检、奖励年度考核优秀科室等。干部队伍既做到厚爱也做到严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效能建设明查暗访通报、网上考勤、勤政廉政保证等制度,把勤政、廉政与效能、奖惩紧密结合起来。

  机制创新,亮点纷呈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敢于创新,促使检察工作亮点频出,有效推动了检察工作持续开展。该院公诉工作积极探索量刑建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暂缓起诉、公诉引导侦查、附条件不起诉等多项机制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探索个案《侦查建议书》引导侦查,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所工作积极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不适合继续羁押的在押犯罪嫌疑人,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向办案单位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不断创新监管场所管理模式;民行检察的监督起诉、公益诉讼、执行监督、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应用检察建议等工作均属全省、全市首例办结或率先开展,如2010年成功办结了安徽省首例公益性案件(交通肇事致死身份不明流浪乞讨人员,建议由民政局代为主张民事赔偿权利案件,该案已经法院作出判决)。这些做法均被省市院、《检察日报》等广泛报道和推广。

  积极探索服务大局有效举措,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推进明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服务的意见》。2010年率先在市工业园区设立高级检察官工作室,先进经验先后被《安徽日报》予以报道。2012年率先设立滁州市首家派驻乡镇检察室。2013年率先在滁州市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适应了新刑诉法对案件管理工作的要求。目前,各项检察工作正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