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检察院根据“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和市委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决定在全体干警中开展签订十项承诺书活动。
十项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严禁利用手中权力向当事人吃、拿、卡、要,不违规接受和赠送现金、贵重物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不得向其他办案人员打招呼,干扰执法办案,不泄露案件秘密;严禁徇私枉法,执法不公,不偏袒一方当事人;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公款旅游,不安排超标准公务宴请,不参加同城公款吃喝,不超标准占用或违规装修办公用房;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在私人会所和高消费娱乐场所消费,不穿检察服出入酒店和娱乐场所,不参与赌博、色情和迷信活动;严禁在操办涉及本人或子女婚嫁、生日、升学,家庭成员丧葬等事宜时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非近亲属参加或收取其礼金,不参加非近亲属的婚嫁、生日、升学等喜庆活动等方面。
此次公开承诺,有利于检察人员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树立检察干警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