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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部署】 省检察院党组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公开承诺
时间:2013-08-19  作者:  新闻来源:省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号: | |

  省检察院党组全体成员就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作风建设,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严守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省工作大局,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二、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完善便民惠民措施,健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等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密切检群关系。

  三、恪尽检察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反腐倡廉、权益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杜绝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

  四、坚持真抓实干。树立正确的业绩观、执法观,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不弄虚作假,不作表面文章,不搞浮夸之风。

  五、端正学风会风文风。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和简报,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

  六、坚持从严治检。坚决贯彻“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要求,大力整治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以铁的纪律塑造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检察队伍。

  七、保持艰苦奋斗本色。严格公车管理,严格接待标准,严控“三公”开支。坚决抵制铺张浪费,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参与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

  八、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会员卡等,不利用职权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

  九、自觉接受内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