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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发布】“揭秘”安徽芜湖市原副市长洪建平受贿案
时间:2018-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3号上午九点半,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原副市长洪建平涉嫌受贿一案一审宣判。

  从开庭到宣判,洪建平受贿案已经经历了大半年的时间。

  

  据了解,洪建平,现年63岁,曾任芜湖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兼任安徽汽车零部件工业公司副总经理,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在1997年到2016年期间,洪建平直接或者间接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12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贿赂。

  在洪建平任职的17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企业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方面提供帮助。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被告人洪建平的12起犯罪事实进行了辩论。

  2000年到2012年,被告人洪建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项目规划以及协调拆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1年年底,洪建平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住房一套。

  2013年年底,芜湖市纪委调查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低价售房的问题,这个时候,洪建平安排他的妻子杨琳补交了25.6万的房款。

  检方认为,这属于事后补交行为,此时受贿犯罪已经形成,事后补交并不影响犯罪的认定。

  长达17年的时间,洪建平受贿次数达到40多次,而且其收受贿赂的形式多种多样,具有极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

  2003年8月到2011年底,洪建平的两处住房要装修,可他没有掏钱,而是接受了安徽杰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免费馈赠。

  对于贿赂人的心意,洪建平是欣然接受,并没有支付装修费用,而像这种表达谢意的受贿方式,除了帮助洪建平装修住房以外,还有以借车来表达的!

  2010年5月,洪建平以借用名义收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8.783万元的奇瑞汽车一辆,交给他的妻子杨琳使用。

  2010年5月到2016年3月,这辆车一直由洪建平的妻子在使用,而汽车使用期间两万五千多元钱的汽车保险费、税费都是由安徽安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庭审中,对于这起犯罪行为,洪建平进行了辩解。他认为这并不是一起受贿行为。而仅仅是朋友之间的借用,但检察机关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以借为名的受贿行为。

  除了这几起典型的受贿方式,一审法院认定洪建平在任职期间,还有其他8起受贿犯罪行为。

  虽然庭审中,洪建平对于自己的行为一一进行了辩解,但这也丝毫否认不了他的受贿犯罪事实,从证据审查上来看,检察机关认为,洪建平的受贿犯罪已经构成。

  2016年5月,在接到安徽省检察院的指定管辖,蚌埠市检察院立即派人到芜湖开展调查取证。

  此时的洪建平已经提前退休,在浙江杭州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任董事长、法人代表,同时兼任内蒙古包头市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而检察机关后来的侦查发现,洪建平也具有大多数受贿官员的侥幸心理。

  在洪建平受贿过程中,因为听到风声和内心害怕,他先后两次将收受的财物进行了退还,一次是他得知芜湖市原副市长刘建国被调查的时候,另一次是向其行贿的一名开发商被纪委找去谈话,他害怕出事后进行了退还。

  这两次退还一审法院都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法院判决认为,洪建平退还钱的原因是慑于纪委在查处相关案件并害怕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行为而退还,而非自己廉洁自律主动及时退还,且退还时间为3年或者1年以后,其受贿犯罪已经完成。

  邱晓东表示,被告人洪建平从一名普通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步走上了领导岗位,本应当通过自己的努力回报组织对自己的培养,但他却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成为金钱的俘虏,滑入了深渊。

  这个案件也告诫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要知道,当你恪尽职守一心为民的时候,你是人民的公仆,你收到的是尊敬和荣誉,当你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的时候你将是罪人,你得到的将是罪恶和悔恨,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 源丨AHTV法治时空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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