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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1月)
时间:2017-02-04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19在安徽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江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切实打造过硬队伍,持续狠抓规范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一年来,共批准逮捕普通刑事犯罪嫌疑人22336人,起诉48275人,同比分别上升0.6%10.8%;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4041779人,同比分别下降12.3%14.2%;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14件,提出刑事抗诉307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98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53人,同比分别上升5.3%18.1%5.9%1.5%,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刑事申诉检察、公益诉讼试点、羁押必要性审查等8项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一、强化态势分析,紧跟重大部署,致力服务美好安徽建设

  牢牢把握人民对加快发展的期盼,紧紧围绕省委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助力“五大发展”。

  主动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坚决贯彻省委加快建成创新型“三个强省”的部署,出台保障促进安徽创新发展的16条意见,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230人。依法查处、积极预防妨害创新发展的职务犯罪,紧密结合案件查办,深入剖析案发规律,及时提出保护创新的检察建议。慎重处理科技创新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把法律政策界限,区分罪与非罪标准,支持探索,宽容失误,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创业激情、创新活力。

  高度关注经济领域风险防控。深入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税、金融改革对法律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针对性履行检察职能,前瞻性完善应对措施。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2731。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起诉e租宝”“三农资本”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376人。加大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犯罪打击力度,起诉253人,依法办理涉案金额30多亿元的聂明星等7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更加注重非公经济权益维护。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18条意见,加强与省工商联、省侨联工作衔接,落实落细服务措施。坚持对内资外资、国企民企一视同仁,严格执行“三个平等”“五个界限”“三个慎重”要求,高度重视惩治侵害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着眼推动形成“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肃查处侵害非公经济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和非公经济人员行贿犯罪。芜湖市检察院开展“民企诚信行”活动,安庆市检察院成立“非公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合肥、马鞍山、铜陵等6个市院出台服务非公企业具体办法,各地检察机关继续深化非公经济人士法治教育,着力促进非公企业依法经营。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围绕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起诉743人。加强与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会同省环保厅联合开展执法督察,建议移送涉案线索125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70件,一批倾倒危险废物、偷排有毒废水、滥砍滥伐林木的犯罪行为受到依法惩治。池州、黄山等地检察机关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积极探索“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努力为维护生态安全构筑牢固的司法屏障。

  二、强化维稳措施,落实第一责任,全力推进平安安徽建设

  牢牢把握人民对和谐安康的期盼,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群众安全感指数明显提升。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加打黑除恶专项行动,起诉涉黑犯罪158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6352人。深入推进毒品犯罪专项整治,起诉2897人。参与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黑电台等犯罪,批准逮捕598人。胡涛等55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邢朝刚等6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张启建等43人利用婚恋网站诈骗案等一批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大、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大案件被依法提起公诉。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继续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案线索97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9件,起诉162高度关注“问题疫苗”事件,主动联系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介入案件查办,淮北检察机关严肃查处“问题疫苗”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阜阳、淮南等地批捕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犯罪嫌疑人15。围绕维护“舌尖上的安全”,蚌埠、池州等地检察机关紧盯“问题冻肉”线索开展立案监督,建议移送涉案线索512人,避免了近18吨“问题冻肉”流向百姓餐桌。

  切实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起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犯罪1104人,检察机关16个集体获评“全省妇女维权岗”。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86人。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强化军地检察机关沟通协作,严厉打击破坏军用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破坏军婚等犯罪。认真落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的犯罪。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起诉校园暴力犯罪138广泛开展检校共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组织法治讲座进校园活动316场。宿州、蚌埠、宣城、安庆、黄山等地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观护基地21个,省检察院未检办和涡阳县院等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参与偏远乡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以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突出治安问题治理,结合执法办案,提出防控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医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依法惩处故意伤害医护人员、扰乱医疗场所秩序的犯罪。与省司法厅共同出台《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律师参与接待信访群众1756人次。大力推进网上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用,集中开展清理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行动,信访受案量同比下降9.2%,省检察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信访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三、强化反腐职能,注重惩防并举,着力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牢牢把握人民对清风正气的期盼,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反腐败工作部署,“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稳妥应对贪污贿赂犯罪起刑点提高、立案数下降的新情况,调整工作重心,配合巡视巡查,着力查办大案要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29件,20万元以上案件624件,占55.3%,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查处渎职侵权犯罪275件,重特大案件150件,占54.5%,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24人,同比上升12.7%,对程瀚、程效先等12名厅级干部立案侦查。认真做好被告人认罪服法教育,圆满完成徐钢、方西屏等13件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出庭公诉工作。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蚁贪”“蝇贪”,立案侦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479人。注重办案质量,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达99.8%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专项,严肃查办重点领域案件。结合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认真落实省委整改要求,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281人、土地领域职务犯罪108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181。成功查办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孟庄煤矿原矿长许家满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1.2亿多元案。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97。深入开展查办教育、医疗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243人。紧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84。加强贿赂犯罪源头治理,查处行贿犯罪285人。

  坚持标本兼治、依法防腐,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积极落实省委部署,牵头制定全国首个预防职务犯罪五年工作规划。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认真组织《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在广电、教育系统开展专项预防,会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共同开展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组织精准扶贫、廉洁为民百日宣讲,对72个重点扶贫项目预防工作挂牌督办。认真落实职务犯罪预防报告制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及时提出预防建议,96件预防报告受到省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马钢系列案分析报告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佳专项报告”,芜湖市检察院、亳州市检察院和金寨县检察院年度预防报告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年度报告”

  四、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努力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牢牢把握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紧紧围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工作。

  坚守防冤纠错底线。强化“铁案”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严防冤假错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06件。对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064人,不起诉448人。受理审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488件,立案复查288件,同比上升6.7%,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8件。在省检察院持续监督下,杨德武故意杀人申诉案被再审改判无罪。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违法情形,监督纠正627件次。对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478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454人。对辩护人在侦查阶段提出会见职务犯罪嫌疑人申请的,侦查终结前均依法安排会见。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530人,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减少不必要羁押。在合肥、阜阳、芜湖3个市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试点,设立驻所检察室,紧贴办案一线,下移监督关口,促进基层规范执法。

  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健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认真审查受理的3520件民行检察案件对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调解的申请监督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83件。其中,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的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2件。联合法院共同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监督发放16.44亿元。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出检察建议895件,同比上升6.5%开展“基层民行检察推进年”活动,推动基层民行检察工作不断深化、拓展。

  维护刑事执行公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议》,创新刑事执行同步监督方式。与省高院、省司法厅共同建立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理平台,提高监督效率。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核查发现未依法交付执行589人,监督交付执行317人,对下落不明的167人督促相关部门采取上网追逃等方式予以抓捕。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涉及金额10.4亿元,提出纠正意见5136件,被全部采纳。加强社区矫正日常检察,重点核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建议收监执行385人,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

  五、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奋力推进各项检察改革

  牢牢把握人民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期盼,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定不移推进改革。

  稳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省三级院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顺利实施3203名员额内检察官从原有5800余名检察官中脱颖而出,实现了办案骨干优先入额。遴选后,检察官队伍学历和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本科以上人员占97.7%,提高6.4个百分点;法律专业人员占95.4%,提高19.6个百分点;85%的员额内检察官配置到业务一线,办案力量得到加强。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指导意见,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推行干警执法档案制度,推动形成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新机制。从9个试点院情况看,改革后案件审批环节明显减少,办案整体效率明显提升,审查逮捕时间平均缩短2审查起诉时间平均缩短7天,员额内检察官年人均办案量同比增长近1倍,办案主体地位开始凸显,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渐成常态。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为重点,与审判机关密切配合与行政机关加强沟通,与公益组织积极协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试点成效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全省检察机关共179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或纠正违法139件,推动治理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025亩,促成清理违法堆放的垃圾1.1万吨,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3亿多元。对发出检察建议后有关行政机关或组织拒不纠正违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4件、民事公益诉讼6件。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法律文3071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5196件,均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开展“检务工作区”建设试点,推动办案规范化管理和对外“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新媒体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全面开通三级院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手机报、两微一端“五位一体”的检察新媒体宣传矩阵建成运行,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

  六、强化自身建设,筑牢基层基础,大力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牢牢把握人民对司法公信的期盼,制定实施加强队伍建设的24条意见,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制定实施《加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激发检察工作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把提升素质能力作为重要任务。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认真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基层院检察长换届工作,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检察机关领导岗位,基层院领导班子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突出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新招检察人员327名,组织各类培训22800多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100人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业务标兵或业务能手

  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核心要求。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组织“学规范、讲规范、用规范、考规范”,邀请2500多名各级代表委员看规范、评规范。以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为重点,认真开展规章制度执行专项督查,推动形成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办法,推进评查工作全覆盖,全省累计评查案件近万件,发现问题逐年下降,办案质量持续提升,宿州、阜阳、滁州、六安、马鞍山、安庆等地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效突出。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牢牢抓在手中。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抓党建带队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省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出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实施意见,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推进整改。贯彻巡视工作新要求,推进系统巡视全覆盖,省院对4个市院开展巡视,强化系统监管。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严查违纪违法,对14名检察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固本工程。狠抓科技强检,加快实施电子检务工程,稳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检察工作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狠抓固本强基,加强基层院建设帮扶指导,认真做好基层院 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收官工作,累计评出先进典型和品牌60。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等7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85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一批以周会明、赵晓锋为代表的新时期优秀检察官。

  七、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坚持在监督下依法履职、在履职中自觉接受监督,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全面落实全省两会精神,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和意见,明确责任部门,逐项抓好落实,及时反馈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工作情况,及时把审议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措施。拓展代表委员新媒体联络平台,制定代表委员年度联络工作计划,落实三级院领导与代表结对联络办法,深入开展“双千双百”活动,蚌埠、淮南等8个市院邀请代表开展首次检察工作交叉视察,拓展了代表了解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一年来,全省三级院共走访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1500多人次,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参与评查案件、旁听庭审和视察、座谈、调研等活动14000余人次。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在全省同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60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建立覆盖三级院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媒体日常沟通,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重视发挥“四员”作用,积极邀请“四员”和代表委员共同参与执法监督、检务督察、专项检查等活动,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途径。

  自觉接受法院、公安制约,认真倾听辩护律师意见。对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分析原因,启动错案追责程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再把关、再审查,改变原决定16人。对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认真审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在检律良性互动中共同维护法律公正。

  各位代表!

  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省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职能发挥与推进“五大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服务创新发展的举措还不够细不够实;司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有待进一步凸显;司法体制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仍需加强,面对身份转换、利益分化,部分干警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司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全面从严治检仍需继续加力。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各方支持,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关键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工作预见性,牢牢把握“三大任务”,切实加强检察监督,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不懈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为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主动作为,服务“五大发展行动”。认真落实省十次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五大发展行动”,制定实施相关服务意见,实化细化具体服务措施围绕服务创新发展行动,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办理科技人员犯罪案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积极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误的法治化创新环境。围绕服务协调发展行动,坚决查办、积极预防美丽乡村建设、中心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更好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区域联动发展。围绕服务绿色发展行动,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从严惩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绿水青山蓝天。围绕服务开放发展行动,依法惩治招商引资、产业合作、对外贸易往来等领域的犯罪,切实营造良好投资创业环境。围绕服务共享发展行动,落实产权保护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二是依法全面履职,推进“五项重点工作”。聚焦建设“更加稳定、和谐、有序的平安安徽”,着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对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整治机制,继续参与打黑除恶、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聚焦维护市场秩序、金融安全,着力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继续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结合司法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及时提出预测预警预防建议。聚焦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向往,着力做好民生检察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加大对侵害民生民利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聚焦建设“更加崇法、善治、公正的法治安徽”,着力做好诉讼监督工作。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侦查监督专项报告为契机,提升侦查监督工作水平;以抗诉为中心,完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以继续深化“基层民行检察推进年”活动为载体,推动民行检察工作整体再上新台阶,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聚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零容忍态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重点打击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买官买官等贪污贿赂犯罪,坚决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坚决拥护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提前改革准备、工作衔接,确保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破解“五大改革难点”。认真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全力推进各项检察改革。着眼破解司法责任落实这个难点,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业绩考核机制,实行员额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着眼破解基层案多人少这个难点,强化领导带头办案作用,推进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科学设置办案组织,推动业务骨干向办案一线集中。着眼破解检察权运行监督这个难点,处理好放权与控权的关系,完善内控监督体系,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强化质量监管、促进规范司法。着眼破解分类管理后人心不稳这个难点,加强政策解读,做实思想工作,积极回应干警职业发展关切,充分调动各类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着眼破解检察监督职能延伸不足这个难点,积极探索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改革,切实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研究,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四是狠抓自身建设,打造五个过硬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讲看齐、重担当、作表率,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人才引进,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素能培训,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引领,注重“严”字当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开展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惩自身腐败行为。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发展深度融合。围绕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开展精准帮扶指导,进一步深挖基层潜力、增强基层实力。

  各位代表!

  坚定不移闯出新路对强化司法保障提出了新要求,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给检察监督工作赋予了新使命。我们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不断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建设“五大发展”的美好安徽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