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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专项工作报告】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全省检察机关

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928日在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薛江武检察长委托,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报告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基础。2013年以来,省检察院始终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聚焦问题,持续用力,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案件质量评查差错率大幅下降,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大幅下降,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大幅下降,办案质量稳步提升,检察核心业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一、 以树立正确理念为先导,凝聚规范司法思想共识

坚持把规范司法放在重要位置,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引导检察干警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夯实规范司法思想根基。

(一)强化高位推动,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规范化建设,2013年就提出“转变观念、规范执法、提升能力、增强公信”的检察工作总思路,把规范执法作为业务建设核心、队伍建设重点,强力推进、坚持不懈,营造旗帜鲜明讲规范、从严从紧抓规范的良好氛围。三年来,省检察院召开二十多次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规范司法专项工作,切实担负抓规范司法的政治责任。三级检察院联抓联动,均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规范司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牵头部门合力推、办案人员全参与的工作格局,层层传导压力,人人肩负责任,推动规范司法成为自觉共识。

(二)强化活动载体,持之以恒抓实抓好。为保证规范司法落地见效,省检察院以专项活动为载体,驰而不息,步步深入。2013年,我们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执法不规范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2014年,我们部署“基层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年”活动,开展规范执法抽样评估,举一反三,督促整改2015年,我们开展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集中整治不规范突出问题。2016,我们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狠抓专项整治“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将规范化建设引向深入,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理念引领,规范司法入脑入心。规范司法行动上的坚定来源于认识上的清醒。我们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引导干警树立严格、依法、公正、规范的司法理念,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重打击轻保护等传统观念偏差。从法治、人权、公信的高度,强调树立“三个意识”、实现“六个转变”。即树立人权保障意识,加强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保护,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树立铁案意识,严格遵守案件质量标准,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执行法律程序规定,坚决杜绝程序违法现象。通过抓理念转变,推动人人学规范、知规范、守规范,推进执法办案向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转变;向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转变;向收集审查客观证据与排除非法证据并重转变;向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转变;向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转变;向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转变。

二、以查摆突出问题为基础,确保规范司法有的放矢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办案不规范问题,切实找准病灶,对症下药。

(一)注重开门纳谏,借助外力找准问题。虚心听取政法部门、法学专家、律师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各方意见为镜子深查自身不足,以各方建议为重点整改突出问题。三年来,开门纳谏程度逐年扩大,社会各界参与人数日益增多。2013年,三级检察院听取意见建议5432人次2014年达到6721人次,2015年达到9455人次,征求各类意见建议5000多条,其中涉及规范执法630多条。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列入整改清单,提升了规范司法活动针对性实效性。

(二)注重上下结合,认真抓好联动评查。强化内部有效监督,建立严格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组建案件评查人才库,随机挑选组成评查组,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专家参与,开展三级院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省检察院带头示范,去年接受市县院评查组随机评查案件220件,占同期办结数34.5%。坚持规范评查,制定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开展评查培训,统一评查标准,统一评查方案,统一评查程序,明确办案质量标杆。坚持重点评查,每年对捕后撤案、不起诉、撤诉、法院判无罪的案件百分之百评查,保证检察环节终结案件质量。2014年,全省组织评查案件788件,差错率4/件。2015年评查9852件,差错率2.9/件。今年上半年评查22474 件,差错率1/件。评查量逐年增多,发现差错率逐年减少,办案质量稳步提升。

(三)注重关键环节,深挖细查突出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狠抓重点环节,以侦查、公诉、控申为主攻方向,深入查找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问题。职务犯罪侦查为重点抓规范,着重检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不规范,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问题;诉讼监督为重点抓规范,着重检查程序性规定执行不到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滥用监督权等问题;保障当事人权利为重点抓规范,着重检查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限制律师权利等问题;司法作风为重点抓规范,着重检查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案件质量为重点抓规范,着重检查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2015年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中,全省共查摆问题28553处。其中,法律适用不准确问题272处,占1%;当事人权利告知不到位问题2157处,占8%;办案流程不规范问题9271处,占32%;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问题11190处,占39%;卷宗归档不规范问题3773处,占13%;统一业务系统应用不规范等其他问题1888处,占7%。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为整改落实奠定基础。

三、以真查真改顽症为重点,推动规范司法落地见效

坚持紧盯群众反映热点问题,见人见事见案,狠抓问题整改,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突出从严从细,全力推进整改到位。针对排查出的不规范问题,制作问题清单,认真梳理分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反馈时间、督办部门,确保群众有反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改后又复发的不放过。对于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立即修改补正到位;对于诉讼程序已经完结、无法补正的案件瑕疵问题,要求总结教训、避免再犯;对于易发多发的问题,编发办案提示手册,引导干警熟练掌握制度规范;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等问题,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实行业务数据预警,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整改重点问题3184个,整改率达98%。全省职务犯罪案件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99人,同比下降61%;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156件,同比下降82%;律师会见申请答复率达97%,许可率达到74.4%,位居全国第二。今年上半年,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使用率下降25.8%,律师会见申请答复率100%、许可率上升34%,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下降12%,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巩固。

(二)突出专项督导,不断提升整改成效。坚持领导挂点督导和业务条线督导相结合,提升督导整改实效。每年,省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均带领督导组,深入结对检察院开展两次以上督导检查,帮助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省检察院各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按月通报质量指标。对一些常抓不改、屡纠不止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形成震慑。三年来,省检察院直接挂牌督办384件不规范案件,主要涉及无故拖延律师会见申请、同步录音录像不到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不规范等问题,确保逐一整改到位。

(三)突出监督问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我们着力扭转抓规范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努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修订检察业务考评办法,将规范执法与业务考评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树立重规范、重质量的良好导向。坚持铁腕执纪、从严治检,严肃追究屡查屡犯、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问题,体现刮骨疗毒决心勇气。三年来,对存在不规范执法问题的检察人员,启动问责程序595人次。其中批评教育372人,通报批评94人,诫勉谈话 98人,党纪检纪处分31人,涉及中层干部和院领导成员24人。省检察院直接初核举报线索52件,直接查处11人,对2个检察院启动监督责任问责,释放了严抓规范、有责必问的强烈信号。

四、以完善制度规范为支撑,构建规范司法长效机制

坚持治标与治本同向发力,扭住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建立健全程序严密、标准统一、责任明确的制度体系,确保司法公正。

(一)增强制度操作性,完善执法办案程序。为从根本上预防解决执法随意性问题,省检察院坚持从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抓起,全面修订业务流程,制定相关制度30多项,统一执法尺度,强化制度约束。制定举报线索管理细则,规范举报线索办理机制,防止有案不办、压案不查、选择性执法。制定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保障律师会见权、规范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使侦查权,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制定扣押、冻结财物执行程序,坚决纠正违法扣押、违规使用扣押财物等问题。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建立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执法监督员制度,加强职务犯罪侦查活动实时全程监督,切实把侦查权关进制度笼子。

(二)增强制度刚性,深化内部监督制约。一是加强案件集中管理。设立统一的案件管理机构,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全省三级检察院各类案件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监督。三年来,共对不规范行为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3356份,有力促进了规范执法。二是加强办案环节监督。合理划分办案权限,增强侦查、批捕、起诉、控申各环节之间的监督纠错功能。发挥检察委员会决策作用,加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把关。加大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上级检察院批准、逮捕报上级检察院决定、一审判决报上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确保办案质量。三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处置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依法办案。四是加强办案业绩考核。建立执法档案制度,检察人员办理的每起案件情况记入执法档案,作为考核评价、晋升奖惩重要依据。

(三)增强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地生根。加强制度执行跟踪、检查、督查,推进规范执法制度化、日常化、长效化,防止问题反弹。省检察院制定督查工作办法,明确制度落实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注重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专项巡视、检务督察,增强制度刚性,维护制度权威。去年以来,省检察院组织12个检查组,对规范侦查办案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力的320个问题进行点名通报

五、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契机,破解规范司法深层难题

坚持把检察改革试点作为重要机遇,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积极探索,主动作为,着力破解影响规范司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

(一)深化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公正司法机制。在试点检察院建立以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实现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科学配置检察官员额,坚持向基层倾斜、向办案岗位倾斜,努力把优秀人才吸引到办案一线。科学设置入额条件,坚持统一遴选标准,全省9个试点检察院首批入额306人,占编制33.5%;本科以上学历300人,比改革前提高20个百分点,实现办案骨干优先入额目标。探索员额内检察官动态管理办法,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促进提高办案质效。

(二)深化办案责任制改革,体现权责利相统一。改变层层审批、办案人不决定、决定者不办案的审核模式,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的新形式,减少审批层级,实现扁平管理。制定《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指导意见》,细化办案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官、主任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职权范围,推动形成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办案责任制实行以来,9个试点检察院办案周期平均缩短10天左右,办案效率提升约一倍。

(三)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助推检察规范执法。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促进提高司法公信。以审判为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对于收集物证、书证不合法定程序的案件,要求侦查机关补正427件;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2747人、不起诉464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4人、不起诉5人。以庭审为核心认定事实和证据,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加强审判监督,提升庭审质证、释法说理能力。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刑事抗诉260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04件,维护了司法公正。

六、以打造过硬队伍为关键,夯实规范司法基层基础

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强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司法能力水平。

(一)狠抓政治建院,着力强化理想信念召开全省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树立政治建院、业务立院指导思想,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坚持把忠诚意识、法治意识、纪律意识、规范意识作为队伍建设重要内容,抓队伍促规范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二)狠抓业务培训,不断增强执法能力。加强业务学习,开设“一月一讲”专家论坛,邀请20多位全国知名专家学者授课,三级院干警通过视频系统同步接受培训。广泛开展领导素能培训、专项业务轮训、岗位实战练兵,培训干警4.8万人次。加大人才选拔力度,培养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34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全省40岁以下干警比例达到43.5%,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8%,比2012年增加5个百分点,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狠抓作风建设,持续提升执法形象。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等活动为抓手,狠抓执法作风建设,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30条,制定执法办案纪律处分实施意见,引导干警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下巡视,定期开展警车管理、办案纪律等专项检务督察,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不规范行为。三年来,省检察院巡视发现不规范问题112个,对2名市院检察长进行约谈,促进了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狠抓基层基础,全面提高规范水平。制定实施基层检察院五年规划,建立省市院领导对口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抽样评估等制度,促进基层规范化建设,基层检察院案件评查差错率逐年下降。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引导基层检察院打特色牌、走精品路。三年来,培育基层智慧反贪、品质公诉、未检工作等品牌60个,推出全国先进典型7个,20多项工作在全国检察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基层实力进一步增强,基层活力进一步激发。

七、以深化检务公开为抓手,增强规范司法外部监督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切实以监督促规范赢公信。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促进规范用权。三年来,省检察院先后就反贪、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项报告,依靠人大支持解决规范司法难点问题。认真落实省“两会”精神,代表委员提出的36件建议提案全部如期办结。邀请代表委员深度参与执法检查,全程参与案件评查、专项督导、整改评议。三年来,三级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1.2万人次,邀请参与案件评查、规范执法检查1.3万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旁听、案件听证1.6万人次,保障了代表委员对规范司法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全省检察机关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听取意见建议更加主动。

(二)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强化外部制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会同司法厅出台人民监督员改革实施方案,完善选任方式,拓展监督范围。试点以来检察机关撤案、不诉的91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接受人民监督员评议监督。自觉接受律师监督,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建立覆盖三级检察院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认真倾听媒体声音,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形成推进规范司法的社会合力。

(三)自觉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三年来,2.8万名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沟通、零距离接触。在64个检察院建成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集中开展检务咨询、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等职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搭建阳光检务网上平台,去年三级院公开法律文书26264份、发布案件信息6940条,位居全国第三。加快新媒体平台建设,三级院官方微博、微信全面开通,省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优秀奖”,检务公开途径更加便民利民。

三年来,通过锲而不舍抓规范司法,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发生了可喜变化。一是规范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初步实现了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思想转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增强。二是执法办案质量稳步提高。发现的不规范问题数量下降80%,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下降94%,申请国家赔偿案件下降78%,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三是检察队伍素质不断改善。业务学习蔚然成风,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高,30多名干警在全国业务竞赛中获奖。四是检察公信力明显提升。易发多发的不规范问题得到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现象得到整治,检察机关司法形象得到认可。全省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灵璧县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金安区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袁国霞、刘永红等232个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20名同志被荣记一等功、二等功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特别是,省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规范司法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加强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帮助改进工作;各级人大代表主动献言献策,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建设。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三年来规范司法的建设历程,我们深刻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积极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主动紧扣司法体制改革全局,这是推进规范司法取得实效的根本所在。必须坚持思想引领,强化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强化职业操守教育,解决好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问题,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这是规范司法取得实效的基础所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找准短板,改进工作,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回应社会各界关切,这是规范司法行为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必须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全员参与,这是规范司法行为取得实效的方法所在。必须坚持动真碰硬,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对外敢于亮丑、对内敢于亮剑,这是规范司法行为取得实效的保障所在。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规范司法成效不能高估,抓规范司法的韧劲不能松懈,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规范司法意识有待继续加强。一些干警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监督、口供至上等惯性思维。少数地方和部门对规范司法重视不够,缺乏恒心毅力,推进问题整改措施不力、方法不多、效果不够理想。二是规范司法制度执行不够有力。有的办案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不究、监督不力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根深蒂固。三是规范司法能力还有待增强。新的法律规定学习不够深入,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还不太适应,审查证据、适用法律、法律文书质量与规范化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四是规范司法保障亟待提高。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侦查、公诉办案人员常年超负荷工作,一定程度上导致一些不规范问题产生;装备信息建设不能完全满足办案需要,职务犯罪侦查效率不高、侦查手段有限,办案方式方法有待转型改进。五是司法不廉行为仍有发生。个别干警作风不正,接受吃请,办关系案、人情案。个别检察院查处违纪违法失之于软。我们将直面这些问题,坚持狠抓规范司法不放松、专项整治不停步、从严治检不手软,坚决打赢司法规范化建设这场硬仗!

各位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实现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对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将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为契机,持之以恒狠抓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司法能力水平,努力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更加重视抓教育促规范,树牢规范司法意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认真组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规范、讲规范、用规范、考规范”活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规范执法理念,切实让规范司法成为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二是更加用力抓整治促规范,巩固专项活动成果。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对照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狠抓整改落实。实行定点联系和包片督导制度,对尚未整改到位或者可能产生反弹的问题紧盯不放。建立案件日常评查机制,努力将业务评查、三级评查、单项评查相结合,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组织千名代表委员开展“看规范、评规范”视察活动,主动接受各界群众监督,依靠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三是更加自觉抓制度促规范,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办案监督管理,实现流程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操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常见、多发罪名证据收集指导意见,统一执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全面推行执法档案制度,严格司法责任追究,切实为执法行为戴上“紧箍咒”。加强制度落实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制度刚性,推进规范司法见到实效。

四是更加主动抓改革促规范,破解体制机制难题。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全面铺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选好配强员额内检察官,构建权责统一办案体系,促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深层次问题。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强化证据意识,推进庭审实质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提高司法公信。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等制度改革,健全监督制约体系,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五是更加突出抓队伍促规范,不断提升素质能力。深入开展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培训,积极组织“学、训、赛、考”活动,不断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加大科技应用培训力度,充分发挥科技在规范司法方面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坚决清除检察队伍害群之马。

各位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公正司法,努力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