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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省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就今年上半年主要办案数据答记者问
时间:2021-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就今年上半年主要办案数据答记者问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今天对外发布了今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对这些业务数据应该怎么看?办案数据的背后又释放出哪些信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诸多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从今年1至6月的主要办案数据看,全省“四大检察”呈现什么样的发展状况? 

  答: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要检察业务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刑事检察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394人,同比上升112.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1926人,同比上升43.7%;受理立案(撤案)监督案件1086件,同比下降19.85%;纠正漏捕漏诉749人,同比上升0.3%;对侦查活动监督862件次,同比上升7.9%;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255件,同比上升30.8%。 

  民事检察方面,受理民事监督案件5050件,同比上升21.6%; 

  行政检察方面,受理行政检察案件576件,同比上升51.2%; 

  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受理案件线索3915件,同比上升21.7%。 

  总体上看,“四大检察”的办案数据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这既反映了“四大检察”得到了全面协调发展,也表明检察机关的监督办案水平在不断加强,检察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正得到不断凸显 

记者:我注意到,今年上半年刑事检察的数据同比上升比较明显,这说明了什么?

  答:今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8394人,虽较2019年同期下降15.8%,但与2020年同期相比却上升了112.5%;受理审查起诉41926人,不仅与2020年同期相比上升43.7%,而且还超过了2019年同期水平,这表明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刑事犯罪发案量重新呈现上升趋势 

  在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案件中,危险驾驶罪11916人,占总体案件数的28.4%,继续位居第一且占比仍呈上升趋势。位居第二、三位的分别是:盗窃罪4387人,占受理移送总数的10.46%;诈骗罪2652人,占受理移送总数的6.32%。值得注意的是,同期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391人,同比增幅超25倍。此外,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大幅增长,且犯罪方式呈现产业化、链条化的趋势,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857人,同比增幅超5倍。 

记者:去年初,最高检提出了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这对安徽的刑事检察办案质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答:计算“案-件比”的重要意义在于,引导各地检察机关通过提高办案质效,将上一个诉讼环节的工作做到极致,以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从而节约司法资源,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评价。这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案-件比”指标施行后,对安徽检察机关的办案质效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今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案-件比”持续下降。 

  首先反映在办案效率方面。今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案件同比分别下降69%、85.1%,分别占需办理案件的9%、5.6%,同比分别减少32.9、48.6个百分点。在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为确保案件质量,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引导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共引导侦查701件,同比上升6.2%;开展自行补充侦查746件,同比增长1.1倍;对已逮捕的8602人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占逮捕人数的65.4%,同比增长1.5倍。 

  其次反映在案件质量方面。1至6月,逮捕案件不起诉率为0.41%,同比减少0.06个百分点;捕后判轻刑率为0.68%,同比减少0.04个百分点;捕后判缓刑率为10.9%,同比减少1.02个百分点;无罪判决率0.01%,同比减少0.01个百分点。不捕复议复核改变率、不诉复议复核改变率同比分别减少4.3、5.7个百分点。 

记者:最高检强调要在办案中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从上半年的办案数据看,安徽省检察机关做得如何?

  答:《“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强调,检察机关“十四五”时期要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今年1至6月,安徽省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落实公开听证常态化制度、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取得明显成效。 

  不捕率、不诉率上升。不捕率为27.1%,同比增加7个百分点,其中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050人,占不捕总人数的41.8%,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不诉率为13%,同比增加2.4个百分点,其中相对不起诉3908人,占不诉总人数的91.2%,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 

  审前羁押率稳步下降。审前羁押率为38.9%,同比减少5.9个百分点。 

  在一些特殊领域或特殊群体犯罪案件中更加注重政策落实。如未成年人犯罪的不捕、不诉率分别为47.6%、33.8%,同比分别增加15.7、3.4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省总体刑事案件不捕不诉率20.5、20.8个百分点。 

记者:我们知道,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是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重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一。请问安徽省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整治,成效如何?

  答: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积极参与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省检察院专门制定了《安徽省检察机关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排查工作与巡回检察工作有机结合,同时依法对1990年以来检察机关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并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今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690人,已纠正660人,纠正率为95.7%,同比增加2.6个百分点。 

  同期,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力度,开展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今年1至6月,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1人,同比上升63.2%。涉嫌罪名较多的是:徇私枉法罪13人、滥用职权罪6人、玩忽职守罪5人。目前,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9人,同比上升42.6%。 

  记者:民事检察工作是安徽检察工作的一大亮点,今年又有哪些新动作? 

  答:全省检察机关以贯彻落实民法典为契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动作为,多措并举,进一步推深做实民事检察工作。 

  组织开展民事诉讼监督质效“回头看”专项活动,推进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提升。民事抗诉改变率达到79.1%,同比增加15.8个百分点;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69.9%,同比增加16.6个百分点。 

  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扎实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共办理涉及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件542件,同比上升31.2%。如办理的合肥曹某某虚假诉讼案直接追赃1255万余元,有效保护了浙江民营企业在皖的合法投资权益。 

  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积极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共办理支持起诉803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646件,同比上升24.5%。 

  记者:上半年行政检察工作总体情况如何? 

  答:今年1至6月全省行政检察工作得到了新加强,共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576件,同比上升51.2%。共提出各类检察建议186件,同比上升43.1%,其中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74件,同比上升1.4倍,法院同期采纳70件(含积存),同比上升94.4%;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06件,同比上升10.4%,法院同期采纳108件,同比上升20%。此外,法院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再审改变率达到60%。 

  记者: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今年上半年有哪些新进展? 

  答: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办案质效同步提升。今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12件,同比上升39.7%,其中诉前程序案件2307件,同比上升47.6%。从诉前程序案件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181件,同比上升42.1%,占比51.2%;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89件,同比上升15.1%,占比12.5%。 

  办案结构进一步优化,共提起公益诉讼268件,同比上升66.5%,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同比上升4.7倍,占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的6.3%,同比增加4.5个百分点。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诉前程序案件中新领域案件779件,同比上升93.3%,占比33.8%。 

  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更加注重聚焦民生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持续做好长江流域、淮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办理,如积极摸排“南四湖”流域苗城河、复新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12件,立案11件,制发检察建议11件,督促问题整改。 

记者: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简称“两法”)已于今年6月1日施行,安徽省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两法”上做了哪些工作?

  答:全省检察机关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两法”为契机,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 

  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1至6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941人,同比上升24.8%,其中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64人,同比上升20.8%。 

  严格落实未检特殊制度。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1055次,同比上升87.4%;开展一般预防699次,同比上升135.4%。 

  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抓手,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由侧重于刑事检察向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全面发展。共办理此类民事检察案件18件,行政检察案件2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41件,逐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此外,以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为牵引,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共开展法治巡讲156次,同比上升1.4倍;开展法治讲座759次,同比上升3.7倍。5月31日,安徽省暨合肥市、包河区三级检察院联合开展的“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超7万网友同步在线观看活动全程。 

记者:去年11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安徽怎样推进这一专项工作?

  答: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因案分类化解,取得较好效果。 

  截至202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安徽省检察机关办理的765件重复信访案件已办结673件,办结率88%。办案中,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上下联动,因案施策,多措并举,综合采用领导包案、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已办结重复访案件中,举行检察听证6件,其中检察长主持5件;依法给予司法救助6件,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重复信访积案。 

记者:今年2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安徽的成效如何?

  答:安徽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专门下发了相关实施意见。在专项活动中,我们进一步聚焦救助重点,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因案致贫返贫当事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5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稳步扩大司法救助案件规模。同时,我们不断优化救助效果,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深度参与服务乡村社会治理,优化提升多元救助综合帮扶效果。 

  专项活动以来,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48件,同比上升30.3%;发放救助金额550.6万元,同比上升72.7%。其中,救助农村地区五类贫困当事人201人,发放救助金320余万元。 

记者:前不久安徽省检察院对外发布了《安徽省检察机关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举措》(简称“十大举措”),社会反响热烈,这方面有哪些重要数据可以分享?

  答:十大举措充分整合了刑事、民事、行政、刑事执行和控告申诉等检察职能,通过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来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集中清理,排查出383件“挂案”,通过实地督导、联合督办等方式,各地已清理361件,清理比例为94.3%。 

  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不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191人,不诉328人。 

  加大民营经济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96件,同比上升284%;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9件,同比上升221%。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91件,同比上升435%。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提出检察建议77件,同比上升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