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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案件办理进度公开】省院决定逮捕马鞍山市原市委宣传部长苏从勇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移送,6月1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安徽省马鞍山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苏从勇(副厅级),并指定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审查起诉。

  今年3月8日,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以涉嫌受贿犯罪对苏从勇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于6月7日将此案移交安徽省人民检察院6月8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苏从勇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于6月15日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苏从勇在担任马鞍山市原金家庄区区长、区委书记、马鞍山市副市长、市政法委书记、市委宣传部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罪

  经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商,6月1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将此案指定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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