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发布
【案例发布】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一法院副庭长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立案侦查
时间:2019-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依法对临泉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臧华杰立案侦查。该案系一起虚假诉讼犯罪背后法院审判人员徇私利,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臧华杰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