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发布
【案例发布】安徽太和县一派出所副所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时间:2019-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安徽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依法对太和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于华立案侦查。目前,已对犯罪嫌疑人于华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