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发布
【重大案件办理进度公开】安徽省检察院依法对滁州经开区管委会原主任盛必龙决定逮捕
时间:2019-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盛必龙(副厅级)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盛必龙在担任全椒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企业经营、支付工程款以及获取政府补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盛必龙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