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发布
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宋同发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3-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安徽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宋同发(副厅级)涉嫌贪污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同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宋同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