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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部署
省检察院召开会议部署财会监督工作
时间:2023-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盛大友出席会议并讲话

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重要内容。7月18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会议专门部署财会监督工作,就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盛大友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安徽省关于财会监督的工作要求,做深做实做细财会监督工作,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全面检视、剖析财会工作的基础上,专门制定并印发该《实施办法》。围绕健全财会监督机制、有效防范风险、提升管理水平,《实施办法》明确了加强经费支出管理监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会监督、加强财经纪律执行监督、拓展财会监督渠道、强化财会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等9项具体详尽、务实有效的措施。

《实施办法》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力争到2025年,单位财会监督体系有序运转,财会监督制度更加完善,财务管理秩序更加规范,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各内设机构、机关服务中心、各派出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领悟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丰富内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财会监督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会议强调,新时代财会监督是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的有机融合和凝练升华,监督对象不仅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单位,还包括参与经济活动的个人,监督范围涵盖所有经济业务、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各内设机构、机关服务中心、各派出院要压实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准确全面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不断夯实财会监督履职基础、丰富监督手段与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指出,下一步,将聚焦预算执行、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征缴、“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管理使用、工程类项目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管理漏洞、排查业务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做实做细财会监督“后半篇文章”。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特别是违规使用公权力干预资金使用安排、插手国有资产交易处置、插手项目安排等违法违纪行为,一查到底、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