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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活动】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
时间:2013-06-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两会”精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根据高检院统一安排,省检察院迅速行动,决定于今年4月至12月底在全省部署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并及时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

  方案提出,要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涉嫌犯罪案件,努力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深挖一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民生领域、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整顿和规范,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食品药品产品安全、涉农惠农、卫生教育、环境资源、劳动保障、社会管理等领域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突出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污染环境犯罪,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地检察机关要立足本地实际,解决突出问题,从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危害民生问题入手,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省院要求:各级院要从贯彻十八精神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打击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的认识,把专项监督活动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真正突破几起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解决几个难点、热点问题。要将专项监督活动同高检院部署开展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有效衔接起来,摸排一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危害民生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监督移送和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