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省院派出检察院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记功表彰的决定》(皖检发政字〔2018〕29号),白湖检察院2017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如下:
李建红、赵静两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蔡伟钊、刘明亮、蒯多明、王帅贤、何川、陈正六名同志予以嘉奖。
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