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严格规范全省检察机关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检发政字〔2013〕52号)和省院通知要求,经2021年3月3日分党组会研究决定,拟向省院申报院集体三等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月4日至3月10日)。在此期间受理来电、来访、来信举报,举报箱设在院办公楼1楼,举报电话:政治处87527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