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湖院派员到沈阳、大连两地学习取经
2019年1月14日至18日,白湖院5名干警远赴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和大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学习交流。在三九严寒中感受兄弟单位的暖暖情谊,在真诚交流中学习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
在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肖爽检察长全程陪同,介绍了该院在开展巡回检察方面的情况,围绕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减刑假释案件中财产刑执行情况的把握、事故检察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大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李雅新检察长带领学习组参观了该院检察官宣誓大厅、荣誉室、党员活动室和远程视频会议室,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让学习组成员耳目一新。在座谈会上,该院着重介绍了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两段法”,第一阶段是检察机关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副本之后开始审查,向法院送达审查意见,对提出不同意减刑假释案件的意见在庭审环节充分说理论证,突出减刑假释案件的庭审效果。第二阶段是裁定审查,突出对裁定书中说理部分的审查监督。随后,就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如何提高监督的刚性,巡回检察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冲突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白湖院主动走出去,认真学习先进院的成功经验,必将弥补自身工作的不足,有力推进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