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意见>、<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9号)以及皖编办〔2011〕134号文件精神,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处级建制,行使县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设6个内设机构为:
一、 政治处
负责干部人事、宣传、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及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会务、统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
负责人信息:
副主任:夏桂萍
二、 检察综合科
承担对监狱侦查的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开展对监狱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监督工作,承担对本院立案侦查案件的审查逮捕、移送起诉、不起诉进行审查和提起公诉、出庭公诉工作,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受理服刑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申诉,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受理刑事赔偿申请,承办应当由本院办理的刑事赔偿工作。
负责人信息:
科长:李照元
三、 检察一室
对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依法行使监督职责。
负责人信息:
副主任:刘明亮
四、 检察二室
对安徽省庐江监狱依法行使监督职责。
负责人信息:
负责人:徐明
五、 检察三室
对安徽省青山监狱依法行使监督职责。
负责人信息:
负责人:朱德山
六、 检察四室
对安徽省潜川监狱依法行使监督职责。
负责人信息:
副主任:蒯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