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公开
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8-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2015工作总结

 

2015年,在省院党组坚强领导下,白湖检察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维护”的刑事执行理念,以“守纪律、抓办案、讲规范、促廉洁”为工作方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高监督效果,为维护白湖地区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同步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全力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

建立和完善阅卷、列席会议、办案责任、出庭、裁定决定审查等同步监督制度,实现监督的全覆盖,不漏死角,不留盲区。加强对受理、审查、决定、备案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做到每卷必阅,每卷必登记。共列席监狱、监区减、假、暂会议111次。每一件减、假、暂案件都要认真填写《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查表》,全程留痕,责任到人。积极配合合肥中院,对开庭审理的198名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全部派员出庭。对减刑、假释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实行专人负责,及时审查。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928件,纠正监狱提请不当案件192件,纠正减刑裁定不当案件5件。

加强“三类罪犯”重点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狠抓“三类罪犯”和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的监督,对“三类罪犯”减、假、暂案件严格把关,由承办人撰写情况报告,然后交由检委会决定,共办理“三类罪犯”减、假、暂案件339件,纠正监狱提请不当46件。

认真做好特赦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特赦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严格掌握特赦范围、条件和程序。实行承办人、检察室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特赦工作领导小组的“四审”制度。所有案件均逐案建档,录入案件管理系统,上报省院备案。及时高效办理有关特赦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实现全程同步监督。

二、日常检察和专项检察相结合,全力维护监管秩序的安全稳定

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分管领导汇报上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工作安排,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各科室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检察长进行点评,及时总结经验,调整思路,形成“检察长全面抓、副检察长具体抓、检察室一线抓”的三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突出抓好专项检察。根据各个监狱不同时期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工作的不同特点,分阶段先后组织开展专项检察16次,发现并纠正问题37件次,真正把专项检察的优势充分发挥,作用真正凸显。使其成为提升法律监督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

    及时开展事故检察。为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和罪犯的合法权益,抓好对非正常死亡、猝死等情况的重点监督,加强对医疗过程中是否合法的监督,坚持做到“三个及时、一个稳妥”,即及时到达现场,及时查明事实,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积极配合监狱稳妥做好善后工作。

    加强检监工作联系。认真落实检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联系和及时联系相结合。改进检监联席会议机制,由原来4个监狱在一起召开联席会改为与每个监狱分别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从而能够因监制宜,有效解决个别化差异问题。

三、抓办案和抓预防相结合,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监管环境

完善办案机制。检察长亲自主抓案件侦查工作,每件案件从初查开始成立一个办案小组,确定一名副检察长或检察官主办,案件办理情况直接向检察长报告。在初查、侦查和审查起诉的各个环节,严格实行程序控制,建立执法监督员制度,确保不发生一起违规办案现象。

强化侦查工作。加强线索管理,所有线索由综合科统一受理、登记、分流,并对流程进行监控,随时掌握案件动态。通过着力提高运用证据能力、侦查谋略能力、案件突破能力来提升侦查水平。加强团队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集团办案优势,提升侦查效果。   

注重打防结合。加强与监狱工作联系,积极开展预防教育,组织法制宣传13次,为监狱民警上法制课6次,检察长带头给白湖分局100多名中层干部上了一堂法制课。注重将个案预防和专项预防相结合,尽早发现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预防建议,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阳光检务和巡回接访相结合,全力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努力打造阳光检务。在监狱教育改造媒体上开辟《检察之窗》,及时宣传检察工作,在监区设立检务公开栏和检察信箱,白湖分局检察信箱每月开启2次,其余三个监狱每周开启1次。共开启检察信箱137次,收到信件197件。设立专用举报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专人负责,严格管理,件件登记。

全面推行检察长巡回接待制度。将全年检察长巡回接待安排表公示到各监区,让服刑人员提前知晓检察长接待日。白湖监狱的每个监区和其他3个监狱每月至少分别安排1次检察长接待,共开展检察长巡回接待87次,接访罪犯332人,受理信访17件次。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控告、申诉、举报流程统一管理制度首办责任制和跟踪问效制,受理、登记、分流、调查、处理等环节均实行规范管理、动态监控、专人负责,每件信访的责任人和办理进度、结果、期限都能随时掌握。

五、专项教育和精细化管理相结合,全力抓好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工作

突出专项教育活动。制定《全院集中学习的有关规定》,坚持每周一下午全院集中学习。把“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的参学范围扩大到全院干警,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在一起,把党总支的“三会一课”与3个专项活动有机结合在一起。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凝心聚力,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廉政长效机制,立足抓早抓小。持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经常讲,不仅讲正面典型,而且讲高检院省院通报的反面典型;天天抓,不仅抓八小时以内,而且向八小时外延伸。

切实抓好干部管理、教育培训、检察宣传工作。顺利完成2名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1名副科级干部转正工作,集中清理一次干部人事档案,按期完成检察官套改和工资补贴调整等工作。积极选送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业务比赛。编发《白湖检察情况》20期,及时反映检察工作动态和成果。

全面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完善财务审批制度,规定1万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由检察长办公会或党组会研究决定。实行财务公开,每季度向全院干警通报财务收支情况。安装办公楼安全监控系统,整治办公楼内外卫生,改造机关干警食堂。建设涉密内网分级保护,开通官方微博。建立检察专业图书室和干警活动室、健身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