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我院与中铁四局签订建立联系配合工作机制协议
时间:2015-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9日,我院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就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铁检机关与铁路建设单位工作联系相互配合的通知》精神,建立联系配合工作机制,共同制订了协议并签字。朱南斌检察长、宇宝华副检察长,中铁四局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袁敏,纪委副书记王胜华、李建平,中铁四局各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等60余人,我院反渎局、办公室负责人出席了签订协议仪式。
    朱南斌检察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铁检机关改革移交纳入国家统一司法体系后,我们为铁路运输及建设领域提供法律监督与服务的专门检察职能没有改变。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铁检机关与铁路建设单位需要更加紧密地联系配合,更加积极地健全完善沟通协作机制,更加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朱南斌检察长对检企共同落实好联系配合工作机制协议提出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建立联系配合工作机制的重要性;二要扎实推进落实联系配合工作机制。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机制,完善铁路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线索移交、案件通报及办案协作机制,建立铁路工程建设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共同抓好落实;三要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效性。加强调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专项预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