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非法捕捞不可取 十年禁渔需谨记
时间:2023-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促进巢湖渔业资源持续修复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我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巢湖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巢湖月亮湾湿地公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烔炀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地村干部、数十名周边村民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唐某某系巢湖退捕渔民,202318日晚,唐某某在巢湖市烔炀镇巢湖水域安设六条90余米的三层网进行非法捕捞,110凌晨,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执法人员在岸上将被告人查获,当场扣缴渔获物鲢鱼35公斤、鳊鱼1.17公斤、草鱼1.775公斤经过审理,被告人唐某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实刑)。

庭审结束后,承办检察官对被告人唐某某进行了现场思想教育,指出其作为退捕渔民,过去是巢湖养育了他,现在要及时角色转换,带头理解支持巢湖禁渔工作,以自己实际行动守护好美丽巢湖,唐某某当场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现场还设置了内容丰富的展板,检察官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向旁听村民解读法律规定,释法说理,开展禁渔法治宣传。告诫广大群众切莫因贪图一时口腹之欲,或者谋求一己私利而以身试法,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我院将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严厉依法打击巢湖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持续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巩固巢湖禁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