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院公诉部门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在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办理的相关指导意见,主动与法院、看守所对接,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远程庭审。2月27日,本院首次使用该系统集中公诉的三起案件均得到法院有罪判决,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衔接流畅,既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又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益,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公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