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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完成“捕诉合一”后 首批案件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
时间:2020-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落实高检院和上级院对“捕诉合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院自2020年10月起实行“捕诉合一”制度, 检察官能够全程了解和持续关注同一案件的侦查活动情况和法律适用问题,从而可以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同时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能够快速作出处理决定,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截至12月20日,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共完成审查逮捕、审查起诉29件40人,其中审查逮捕环节制作7份继续侦查提纲、1份补充侦查提纲,审查逮捕后公安机关根据侦查提纲迅速展开侦查,完善案件证据,移送审查起诉平均时长20天,较“捕诉合一”之前缩短30天以上。针对公安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存在没有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我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书1份;针对笔录制作、扣押物品不规范的现象,先后向公安机关提出口头纠正6次。审查起诉的各案件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确定型量刑建议占比100%,平均办案天数为6天,较“捕诉合一”之前缩短48.3天,办案天数同比下降89%,办案质效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