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明确案件审查中的相关问题,提高办案质效。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高检发〔2023〕4号),经九成坂人民检察院、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协商,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严格审查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的能力和从严把握性侵未成年人罪犯的适用条件等问题,形成《关于对家庭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审查认定的处理意见》、《关于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成年犯罪分子严格把握减刑的处理意见》。
上述《两个意见》是双方建立“监检联动”工作机制以来,推动刑罚变更执行实质化审查走深走实的具体举措,统一类案标准,实现同案同办,有效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