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业务
庐州检察院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驻肥省属监狱安全防范检察工作
时间:2016-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庐州检察院高度重视春节及“两会”期间驻肥省属监狱的安全防范工作,积极立足检察职能,严格规范开展监督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监狱监管秩序的稳定。

  一、认真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

  在及时制定安全防范检察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检察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的基础上,由魏则平检察长亲自带队,对驻肥省属六所监狱开展了春节前安全防范检察。检察中,检察组分别听取各监狱关于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及各项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的介绍,深入监控指挥中心、罪犯监舍、劳动现场、食堂、会见室、禁闭室等重点区域,重点检察监控、警报等警戒设施配备使用,在押人员的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安全防护、劳动工具管理情况及罪犯的伙食待遇、食物卫生,详细查看了狱务公开查询系统,全面了解狱情动态。检察组根据天气寒冷导致病犯增多,一些罪犯春节期间情绪出现波动等情况,要求监管部门要全面掌握罪犯的身体健康状况和思想动态,加强对年老、患病罪犯以及长刑犯的管控,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检察组还就检察中发现的安全防范问题,提出了纠正意见。

  二、规范监督病危罪犯保外就医工作

  针对冬末春初,季节变换,个别罪犯病情恶化,短期内有死亡危险,急需办理保外就医的情况,庐州检察院既严格履行职责,依法、规范监督,又从维护监管秩序及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的实际出发,提高监督效率,及时开展检察工作,对省女子监狱、蜀山监狱、巢湖监狱拟提请保外就医的三名病危罪犯,在接到情况通知及抄送的保外就医材料后,立即安排人员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前往罪犯治疗的安徽省监狱总医院观察罪犯病情,询问诊断及病情发展情况,列席监狱审理委员会,全面听取审理委员会的意见,并根据前期审查情况,发表检察意见,及时高效规范地完成了对上述三名病危罪犯保外就医的监督工作,有力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权益,防止了监狱死亡事件的发生。

  三、及时化解监管场所不稳定因素

  根据安全检察工作中省女子监狱反映一名罪犯不服刑事判决,多次申诉,不安心接受改造,思想波动大,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问题,派员约谈该名罪犯,认真听取其申诉事由,并对其认为申诉经过办理自己就能出狱的片面认识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与安抚工作,向其详细讲解了刑事申诉的办理程序和相关规定,表明检察机关一定会依法对其申诉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其反馈处理结果,同时教育其要遵守监规,服从管教,参加劳动。约谈后,该罪犯表示相信检察机关,会安心等待办理结果,有效消除了其对监狱监管行为的对立情绪,化解了监管场所的不稳定因素。目前,庐州检察院已将该名罪犯的申诉材料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并将进一步加强与该院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申诉处理情况。

  四、妥善处理罪犯死亡事件

  2月4日,庐州检察院接到情况通报,淝河监狱第一监区(综合病监区)因尿毒症(晚期)住院的病犯房某在监区为其做心电图检查时,突发心跳急剧下降,经监区及120急救中心抢救无效死亡。接此通报后,魏则平检察长立即安排人员第一时间赶赴淝河监狱,调查了解病犯死亡的相关情况。检察人员在向监区民警和狱医了解病犯生前病情及抢救情况,查验尸表,调取并审查病犯的就诊病历、抢救记录、病情沟通记录单、监区值班民警及同监区病犯的询问笔录、房某死亡前15日的监控录像后,对淝河监狱认定的病犯系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晚期)呼吸心跳骤停的死亡原因无异议,并在2月5日调查结束后,及时向省院监所处报告了相关情况,后又积极协助淝河监狱做好善后事宜,妥善处理了这起春节前发生的罪犯死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