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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州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综述
时间:2020-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庐州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综述

 

2017年,在省院党组坚强领导下,在省院监所处有力指导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和省院各项工作部署,主动适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要求,切实履行派驻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压茬推进有序开展。

一、以规范化监督为抓手,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更上台阶

(一)明确标准,严格审查,加大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力度。统一证据采信尺度,细化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程序,提升监督质效。共受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308件,其中减刑3146件,假释150件,暂予监外执行12件;审查后,纠正减刑提请不当345件,假释提请不当43件,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3件。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将财产刑履行能力和履行态度作为考量是否“确有悔改表现”的重要标准之一,确保活动成效。严格“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监督,共办理“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50件,纠正减刑提请不当66件,假释提请不当10件,全部得到监狱采纳。加强庭审活动监督,对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323件案件,全部派员出席逐案审查法院减刑假释裁定,纠正不当裁定5件,较好履行了检察监督职能。

(二)前移关口,把握关键,将监督视角延伸到监管活动。把审查减刑假释案件与计分考核专项检察、狱内消费专项检察相结合,引导执行机关转变工作理念,由过去侧重于劳动改造的“以分计奖,以奖抵刑”模式,向综合考评犯罪性质、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及交付执行后一贯表现等转变。将案件办理与监管活动检察有机结合,发现监狱狱政管理方面的偏差,及时提出监督意见。

(三)强化监督,细化责任,进一步规范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制定《安徽省庐州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办案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试行)》、《安徽省庐州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明确员额检察官办案范围和办案责任,加强工作实绩考核,强化办案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799件,切实发挥了办案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监督,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深入监管场所,开展日常检察监督。加强对各监狱监管活动的日常检察。共列席监狱狱情动态分析会72次,开展安全防范检察18次,就发现的8起安全隐患向监狱提出口头检察建议或者书面检察建议,全部得到采纳,监狱及时有效地排除了安全隐患。完善重大监管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做到及时查清原因,准确界定责任,依法依规处理。

突出重点时段,加强安全检察。突出重大节假日、两会、十九大期间安全防范检察,制定《安全防范检察实施方案》,院领导带队深入三大现场,重点检查监狱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切实防止群体病疫、死亡、脱逃等监管事故发生。

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办理省女子监狱移送起诉的罪犯又犯罪案件1件。就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次与监狱进行沟通协调,指导监狱狱侦部门补充完善证据,案件顺利起诉,被告人被法院依法判决有罪。

三、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畅通服刑人员诉求渠道。在各监狱会见室、监区宿舍楼和食堂公共场所设置检务宣传栏,向服刑人员及家属发放宣传手册,告知服刑人员相关权利义务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等,取得较好宣传教育效果。建立检察官接待制度,院领导巡回接访制度,开展检察长巡回接访24次,检察官接访60余次。强化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全年收到各类信访材料共计139件,均及时登记、送审、分流,并实现全部办结,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积极开展服刑人员思想疏导。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对减刑、假释工作要求标准提高,注重做好释法说理,稳定罪犯改造秩序。针对重点罪犯,及时约谈,了解思想状况,做好教育引导,消除抵触对立情绪,化解监管场所不稳定因素。

四、持续夯实派驻基础,派驻检察监督能力有了新提升

开展规范化检察室建设。以申报规范化检察室为契机,围绕规范执法办案和深化检务公开等工作目标,对照二级规范化检察室标准,加大派驻检察硬件建设投入,改善办公条件,规范派驻检察。驻女子监狱检察室、驻巢湖监狱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开展案件评查。先后组织多名业务骨干参加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培训,邀请省院技术处人员来院进行系统培训,确保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执检子系统顺利运行。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参与案件评查工作,实行以评查促办案质效。

注重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及时收集整理高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厅评选的优秀案例、省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指导》刊发的典型案例及我院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判例,整理下发到各业务科室,指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

五、以党建促队建,派驻检察队伍素能有了新提高

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领导干部上党课、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我院先后2次被推荐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名干警被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在省院每月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台上展示。

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引导干警坚持把“四个意识”作为政治信念坚守、政治底色保持。将党课教育融入主题活动中,先后邀请省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许刚、正处级检察员窦仁福为干警上党课,组织参观学习赴渡江战役纪念馆、安徽名人馆,赴革命老区金寨县开展红色主题教育,赴女监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习近平七年知青岁月》主题征文等活动,以丰富的形式提升学习教育效果。

强化职业保障。推荐干警参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14人次,组织干警赴白湖院等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拓宽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年轻干警及病困党员的关爱,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关心青年干警思想动态,“七一”前夕赴宣城慰问病困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