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议
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第132号)
时间:2015-0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132号)

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滁州代表团黄文琴代表

办理单位: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

省检察院、省法院

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按照专项编制增加司法助理员数量,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将这部分的政法专项编制划拔给基层司法所;2.加大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力度;出台全省社区矫正经费保障规范性文件,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3.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关于第132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201454日)

 

省司法厅:

今年3月上旬,我院收到黄文琴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材料后,作为会办单位之一,院领导亦十分重视,及时批示本院监所处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相关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和“加大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力度”问题

近年来,我院在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同时,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呼吁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司委来我省调研社区矫正立法工作,我院专项调研后形成报告,建议加强顶层设计,从人员配备、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长远规划,确保基层机构能正常运转,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可持续科学发展。

今年,我院将继续协同贵厅向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内司委报告社区矫正工作,充分运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平台,共同促成有关部门解决人员经费问题,争取理解和支持。同时,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也将积极协助司法部门向各地党委报告,请求加大社区矫正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力度。

下一步,我们还将组织开展全省社区矫正专项调研,进一步摸清各地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配置、经费投入、车辆保障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促进达到社区矫正经费保障逐年有增长、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的目的。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力量的参与力度”问题

一是充分运用纸质媒体和检察官网、检察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各执法环节法律监督、脱漏管收监执行等情况的宣传报道,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和关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

二是邀请省、市两级人大代表,人员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社会知名人士,社会志愿者,有关部门人员和新闻媒体,参与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出席旁听副县级以上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涉黑犯罪等三类犯罪和当地有一定影响的犯罪案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庭审活动,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社区矫正脱漏管情形、矫正期间违法违规、收监执行等社区矫正重点工作,让人大代表、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更深入地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出谋划策,帮助呼吁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社区矫正执法监督质量的提升。

三是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制教育。通过法律法规宣讲、典型案例介绍、旁听社区矫正人员减刑庭审活动等,引导社区矫正人员认真接受社区矫正机构教育管理,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早日改造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之人。

    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