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5-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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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
5月12日,池州市检察院举办 “检察开放日”活动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在参观市院控申接待大厅、案件管理中心、办案工作区、侦查指挥中心,观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体统后,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何宏海副检察长通报了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安排和今年以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许乐生副检察长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在听取通报后,对市院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就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提出了一些富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池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华兵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进一步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出:一是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狠抓规范。重点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围绕市院确定的十三个方面重点问题对照检查,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实现规范司法。二是通过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强化规范。采取个案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日常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自评自查与交叉互评、上下联评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查案件质量。建立干警执法办案档案记录制度,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三是通过严格司法责任追究倒逼规范。强化案件承办人的办案责任,按照《安徽省检察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故意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案件实体错误、程序违法的,严肃追责。
徐华兵检察长要求专项办对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梳理,以此整改问题、改进工作。同时,希望应邀人员继续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积极参与监督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达到既定目标,开创池州检察工作新局面。